第一章 這個傢伙明明是個富二代卻過的落魄(第2/2 頁)
的大明星!
為了這件事,江述和江致遠父子倆沒少吵架。
而這個矛盾。
在江述十八歲的生日宴上徹底爆發。
當時江述以跳樓自殺作為威脅,逼得江致遠無奈之下做出妥協。
最後,父子兩人制定了一份五年之約。
江述不是想去當明星嗎,可以!
江致遠同意給江述這樣一個機會。
五年!江致遠給江述五年時間。
五年內,江述需要在不借助任何父母資金和家中人脈的情況下,躋身為華國一線明星之列。
成功了,江致遠就不再去幹涉江述的人生,江述可以願幹什麼幹什麼,就算是找個男人結婚也行。
但要是失敗了……
那江述就必須要割捨掉他的那個明星夢,乖乖回來等著繼承億萬家產。
合約的具體內容就是這樣。
江述答應了。
在十八歲生日宴第二天,江述背上簡單的行囊,踏上了追逐明星夢的路途。
…………
現在,兩年的時間過去。
從江述現在的居住條件來看,就知道這兩年江述混的不怎麼樣。
離家出走之後,江述的銀行卡就全被凍結了。
錢包裡為數不多的錢,在他大手大腳的花錢習慣之下,很快就見底。
曾夢想仗劍走天涯,但還是敗在現實腳下。
江述原本還想著自己掏錢,找業內頂級的老師教授自己聲樂、表演類的知識,但奈何錢不夠,江述就只能夠是報名成為了一家娛樂公司的練習生。
兩年來。
江述唱過幾首歌,演過幾部電視劇。
但無一例外。
全部撲街!
別說一線明星了。
現在的江述,勉強只能算是十八線的小明星。
簡直撲街撲到姥姥家去了。
按照這個架勢,江述要在剩下的三年內,從十八線明星晉升為一線明星,與痴人說夢無異。
但江述還是那個執拗的性格。
即便現在窮的連房租都交不起,每天只能夠吃便宜的袋裝方面便度日,江述仍然沒有動過向江致遠低頭認錯的念頭。
江-鐵骨錚錚-述!
認錯,不可能的。
這輩子都不可能的。
不過。
江述雖然離家出走了,但並不是說切斷了和家裡的任何聯絡。
按照約定。
江述可以一個月回家一次。
這個是江述的母親增加的要求。
江致遠雖然對江述狠心。
但江母還是很疼愛江述這個兒子的,所以讓江述每月回去探望他一次。
因此。
每次到了月底要回家的時候,江述都會提前餓上兩天,節省支出。
然後在回家之後……大快朵頤!
那時候,江述就會覺得他在幾年前早就吃膩了的山珍海味,是多麼的美味。
嗯,真香!
…………
ps:反套路文,不喜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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