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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師大。”
“也挺好的嘛,咱們留個電話吧。”說著就把手機掏出來。
“這麼熱,你在這兒幹嗎呢?”
“嗨,等我姥姥,好不容易出門了,又說要上廁所,叫我在這兒等她。對了,薛桐,以前給我們代課的那個俄語老師,忒帥那個,也住這兒,剛才我才見他進去。”
話沒說完,住慕承和一樓那位老太太就趕著出來了,手裡還拿著一把扇子,看到我說:“喲,小薛買菜回來啦?小慕剛回去。”
我和這一老一少迅速地告了個別,匆忙消失。
回到家,看到慕承和跟我買得一模一樣,正在廚房裡擇菜。
“怎麼了?跟逃命似的。”他問。
“遇見我同學了。”我氣喘吁吁地說。
看他沒什麼表情,我又說:“她家親戚就住這樓。”
慕承和抬頭瞅了我一眼,擇菜的動作並未停下。
我承認,這一刻,我帶著點惡魔的心思在故意氣他。心中就像有兩個聲音在吵鬧,一個說:不該讓大家知道,令他犯難;另一個則說:有什麼的,全世界知道最好。
夜裡,我在床上翻身,看到客廳的燈光從門縫裡透進來,又突然難受起來。
以前我有個高中同學和我一起唸了A大,她在數學系。大三的時候,也就是我大三時跟慕承和處於抬槓期的那會兒,她說他們系一個男生和自己的輔導員戀愛了。
這在當時我們看來也算很震驚的事情,所以成了八卦廣為流傳。
可是細細一想,不是很正常嗎?
大學生戀愛自由,可以喜歡師兄弟姐妹,可以喜歡工人農民,可以喜炊商人公務員,那為什麼不能喜歡老師呢?
這件事,據說後來以那位女老師辭職作為終結。
那個同學說:“其實沒什麼,學校也沒規定師生不能戀愛。只是很多學生幹部同事在背後指指點點,說她勾引自己學生什麼的。那位老師自尊心強,就辭職了。”
八月中旬,師大就開始為新生的入學工作做準備了。
我和張麗麗都要當新生的輔導員,所以學校又開會把規則記錄強調了又強調。前幾回給我們上“如何正確處理師生關係”的魏老師又老生常談。
“有的老師覺得一味地關心學生,和學生不分彼此,或者發展出友情就處好了師生關係,那是不正確的。”
“無論關係多麼熟,都要記住一點,師生關係永遠都是代際交往,老師是長輩身份。”
“我們平常說的師生平等,只是人格平等,而並非身份平等。”
“說了半天,不就是那個意思。”張麗麗嘀咕。
“什麼那個意思?”我問。
“不準師生戀唄。”張麗麗說,“和我們有什麼關係,那些年輕男老師比較危險好不好,把他們叫過來單獨教育不就行了?非讓我們陪著靠這兒磨嘰。那天我看報紙,說有個什麼學校居然叫全校師生籤軍令狀,裡面就有一條:不以任何理由與學生談戀愛或超出正常的師生關係。”
張麗麗見我沒接話,繼續說:“你說這學校多變態啊!”
“嗯。”我心不在焉地應了一聲。
“總之呢,只要是師生戀,那肯定都是老師那一方的錯。”
“為什麼啊?”我詫異。
“所有輿論都會這麼認定。因為在社會大眾眼中,學生是弱勢群體。大學裡雖然大家都成年了,但是老師是位高一方,所以一般都會認定是老師利用職務之便,勾引無知學生。咱們佔點便宜,畢竟女老師和男學生還好點,要是一個男老師和女學生,嘖嘖嘖。這放在古代,知道得叫什麼?”
“叫什麼?”
“不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