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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當年的人工合成牛胰島素的研究組相差彷彿。
不過,要形成清晰的科研鏈,倒不一定是什麼都要寫出來,也不一定要按照時間順序發表論文。
比如耐熱聚合酶,楊銳就準備放在最後才發表。
原因很簡單,有耐熱聚合酶,能夠大幅度的縮減實驗時間。
pcr本質上就是一個dna倍增技術。
它能夠快速的將dna翻倍再翻倍再翻倍……理論上,想翻倍多少次,就能翻倍多少次。
這就好像那個著名的旗手與國王的故事。
在象棋的第一格放2粒麥子,第二個放4粒麥子,第三格放8粒,第四格放16粒,如此倍增下去,第三十格有多少粒?
——第三十格將會有十億零七千三百七十四萬一千八百二十四粒麥子。
pcr也因為這種超級倍增術,而在無數的領域大顯身手。
比如犯罪現場的dna殘留,在pcr時代以前,試劑殘留太少是無法檢測的,但進入九十年代以後,擁有了pcr的警局,就可以無視殘留數了。理論上,只要有一個完整的dna殘留,就可以倍增到可以檢測的狀態。
之所以說,九十年代才有警局擁有pcr,就是因為耐熱聚合酶的原因。
pcr的原料是聚合酶,普通聚合酶也可以用,但每翻倍一次,不耐熱的聚合酶就會在九十多度的水浴鍋裡失活,第二次翻倍的時候,還得再新增一次聚合酶。
聚合酶不便宜不說,這個過程還需要專業人士來做,複雜且容易出錯。
而在研究過程中,連續新增三十次的聚合酶,同樣不是容易的事。
當然,開發耐熱聚合酶同樣不容易。
所以,歷史上的穆里斯等人,首先致力於解決翻倍問題,並沒有優先考慮耐熱聚合酶的問題。
畢竟,只有翻倍問題解決了,證明這種方法可行,才有簡化方法的必要。
否則,光是有耐熱聚合酶,沒有使用它的技術,一樣沒什麼卵用。
然而,楊銳與穆里斯等人不同。
他是已經確定無疑的知道,pcr是一項好技術。
所以,他是首先將能夠提升效率的研究做出來,等到要階段性釋放論文的時候,別人就算是受到了啟發,也一樣趕不上他的速度。
事實上,楊銳還有點希望有人能追在自己的屁股後面。
如果是一名中國人,單純的做出了一項聰明、簡單、影響世界的成果,他得到的評價,估計有一半是“****運”。
但如果一名中國人,在你追我趕的科研競爭中,以聰明、簡單的方式,做出了影響世界的成果,他得到的評價就一定大不一樣了。
當然,這樣做,是一定有風險的。但楊銳思來想去,還是決定階段性的發表論文。
理由很簡單,單純的pcr論文,並不一定會將楊銳送上諾貝爾獎的神壇。
而若是沒有諾貝爾獎,pcr專案的價值就大大縮減了,它雖然仍可能價值30億美元,可對楊銳來說,諾貝爾獎的價值又何止30億美元。
本著這種思路,dna合成儀送到的第四天,楊銳就開始草擬第一篇論文——《dna合成儀的改進思路》。
仍然屬於前序性論文,甚至只能說是前序的前序,但所謂的科研鏈,就是這樣一環扣一環的鏈起來的。
黃茂等人倒是很高興,他們剛剛在來自香港的多名律師撰寫的厚厚的法律檔案上籤了字,差不多把所有的權利都給了華銳公司,只留下一個署名權。
80年代的中國人,也從來沒有透過專利或者類似的手段賺到錢的,黃茂等人對此並不在乎,他們在乎的,反而是名聲多一點。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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