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成者王侯敗者寇(第3/4 頁)
“兩者不衝突。葛司令又沒有規定咱們保安團要有多少人。咱們成立一個加強營不就行了。專門裝備這個營,其他的單位糊弄糊弄就過去了。”
“事已至此,也只好如此了。做大事不計小節。你們兩個抓緊時間去辦吧。越快越好,抓來的人連夜拉到西山後去審問。讓他們想救也找不到人。”
兩人得令,開始安排人發動縣城以及周邊的老百姓揭發檢舉當地地主老財的犯罪行徑。凡是揭發檢舉屬實者獎十塊大洋,再從地主老財的罰款中拿出十到一百大洋作為獎賞。開始的時候老百姓有顧慮,害怕揭發檢舉之後拿不到錢,還會遭到報復。宣傳人員保證檢舉人的人身安全,如果不放心可以加入保安團吃皇糧。
世上的事情總得有一個示範者。誰第一個吃螃蟹誰就能得到好處。第一個被揭發檢舉的是城東範橋村的大地主範老七,揭發範老七放高利貸,小鬥放大斗收,欺壓範橋村村民,強娶村民的幼女。
其實這事十之八九是真的。那個年月只要被揭發檢舉的地主老財,有幾個不耍心眼子的?娶妻納妾本身也不違法,仗著自己有錢,逼著欠債人拿閨女頂賬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揭發者當場就領到了十塊大洋。這位揭發者也願意加入保安團。鑑於這位揭發者的突出貢獻,決定任命其為班長。剛當兵就成了官,別管官大官小,這在老百姓眼裡可就了不得。吃了皇糧不說還能管人,這是祖上積了大德了。
這就好比商鞅變法之初徙木立信一個道理。老百姓一看真能拿到錢,還能加入保安團吃皇糧。吃皇糧總比給地主老財出苦力過得好,手裡有了槍,這些地主老財見了自己腿肚子都得哆嗦。
一時之間,縣城就熱鬧起來了,基本上縣裡的富戶有一個算一個都沒跑掉。楊摩西讓牛大猛安排人抓人,抓了以後就往西山後送。個把月的時間就抓了有百八十號。縣裡的富戶各個人人自危,就想著找範大成給自己主持公道。範大成覺得楊摩西這樣做是破壞經濟建設,如果富戶都被抓了,縣裡的經濟就癱瘓了。
“楊團長,你平白無故的把縣裡的富戶都抓了是什麼意思?”範大成來了以後氣勢洶洶,有些歇斯底里。
“範大縣長,民不舉官不究,現在老百姓到我這裡來喊冤,我就得給他們做主。不能讓這些地主惡霸巧取豪奪,欺壓良善。”
“恐怕你保安團沒有司法權吧?你無權抓人審案吧?”
“上峰讓我當這個保安團團長,就是為了維護一方安定。既然這幫地主惡霸為禍鄉里,擾亂治安,我就有權把他們繩之以法,還老百姓一個公道。”
“可我才是縣長,我才是清平縣政府的長官。你只是一個保安團的團長,就算是抓人審理也是縣政府來做。”
“這倒有點新鮮。你跟我講大清朝那一套?還是講西方那一套?西方不是講司法獨立嗎?民國了不是學西方嗎?你縣政府也沒權力抓吧?”
“你這是胡說八道。”
“我說大成,你彆著急,我把他們欺壓百姓的事給審完了。我再把他們轉交給你,他們偷稅漏稅,擾亂經濟的罪就讓你來審理。這樣總成了吧?”
“你這是藐視政府,無視法律。私設公堂。我要去省裡告你去。”
“沒問題,你去省裡去告,要是告不下來就去中央告。”
範大成氣呼呼的摔門而去。
為什麼楊摩西不著急?因為這幾天已經從富戶手裡勒索來了上千萬塊,分給了西山後土匪一部分。大部分都讓他購買槍支彈藥了。西山後的土匪害怕楊摩西實力壯大以後把自己吞掉,分錢的時候只取了三分之一,剩餘的都讓楊摩西去武裝自己的部隊了。現在楊摩西有了錢,長槍短炮,輕重機槍各種火器應有盡有。部隊人數也是迅速達到了四千多人。從這四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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