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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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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嘿-嘿-賣個關子,就是不告訴你,怎樣!

……

啊啊啊啊啊——

不會寫!不會寫!我不會寫小說以外的東西啦!

第二個抓狂的人於焉產生。

後來的後來,長出第一根白髮的某席,在毀掉九十九種混字數的題材後,終於對發行人提出一個覺得自己應付得了的企畫——“旅行雜記”!

“不行,太僵硬!”也不囉嗦,那邊直接否決。

喂喂!發行人,你不是說隨便寫寫就好,不給壓力的嗎?

“要感性、要有趣、要貼近你自己!”

厚!這樣很籠統耶!不然你示範一本讓我照抄怎樣?可行吧?

“如果讀者要看旅遊書,會自己去看市面上已經有的一千零八本。”意思是,你堅持要佔第一千零九本之名額是啥意思?

但、但是……人家覺得可以發揮啊。

“重擬一個企畫來!”啪!退堂。威——武。

許久許久之後,某席終於明瞭了一件事——

原來發行人說“隨便寫寫、別給自己壓力”只是客套話。

啊啊啊啊——

寫什麼啦?不了、不懂、不會啦!

ㄟ……阿喏……現在退出還來不來得及?

之三、趣味

許多現在想來覺得有趣的事,在發生的當時根本笑不出來。

回憶,這東西肯定有嗎啡的成分,讓我們每當想起當年事,總是忍俊,覺得當年的糗事、氣事、頑皮事,都非常有樂趣。往往不經意想起,心情都是愉悅。

原來我的童年是有趣的。成年之後,與友人偶爾談起,她們都會說“你小時候真熱鬧有趣”,是嗎?是嗎?一直只覺得童年時小朋友特多,大家瘋在一起真是驚天動地,讓大人不勝其吵,往往扯高喉嚨吆喝我們這些野猴子剋制一點,吵死人了。

現在數一數,自家三合院裡的堂親小孩加起來共十三、四個,再有相鄰的三合院小孩也是十來個,這還不包括隔了兩座曬穀場那端的小孩哦!我們以曬穀場作楚河漢界,這邊的小孩一國,那邊的小孩也一國,有時玩在一起;有時為了爭曬縠場的使用權而打群架……

打架不是好玩的事,那時要給大人知道了,回家通常得再吃一頓竹筍炒肉絲。所以那時這種事一點也沒開心的地方,反倒氣悶。但是成年後,看到現今的小孩沒玩伴,一下課就關回家中,看卡通;或去才藝班上課。哪家大人放心讓孩子出門野?拜託,治安如此敗壞呢!就算放心吧,又哪裡有地方可以放心玩?就怕隨時飆來一輛失控的車子,往自己心肝寶貝的小身軀上撞去啊。

這樣一比較下來,我們的童年確實繽紛有趣多了,壓根兒不知道“升學壓力”為何物,到處野、到處玩都不忌諱的,唯一擔心的是玩得太瘋會被念。

寫散文是一種趣味,而我挑了一項必須適度掏出自己的題材。

下筆的第一個艱難是——我願意掏出什麼?掏出多少?

第二個艱難是——我們其實並無言情小說之外的訓練,能寫得出來嗎?

最後務必注意的是——可以寫成胡天胡地的雜文,就是不能寫得像一篇後記。

這些都足以激起我們的鬥志與挫敗,兩者交相煎熬,可說是水深火熱。但也因為挑戰性夠(雖然說失敗了也很正常),所以大家玩得很愉快。

成功如何呢?不如何。

失敗如何呢?至少給自己留了筆不一樣的記錄。

老實說吧!沒人想到成不成功的問題,只求絕對地盡力。

這一次,嘿嘿,特別好玩!

我把這次的企畫,列為寫作生涯裡最別緻的趣味。

希望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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