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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而英勇的熱血流遍我華夏之共和國!……君不見反日之仇恨已燃遍了神州大地麼?
胡適的判斷是準確的,直到今天也是這樣。當時他做的是兩方面的工作:對國人而言,他是反主戰,對日本而言,他是反侵略。
案:“愛國癲”一詞,雖經翻譯,仍不失形象和生動。這是一種逾越正常界限的非理性狀態。如果再往前發展,等著它的就是另一個詞了——“愛國賊”——這是國人對當年日本少壯軍人的指陳。1930年代,日本的部分年輕軍官違背文官政府的意旨,不斷在中國挑起事端,最終導致中日戰爭爆發。不僅給包括中國在內的東亞各國帶來災難,同時也把自己的國民拖入戰爭的苦海。結果呢?美國丟下了兩粒原子彈,報銷了兩個城市,死亡平民無數,最後搖出白旗忍辱和人家籤城下之盟。不能說那些發動戰爭的少壯軍人不愛國,可怕在於,這種愛出於野蠻的自私,它是以侵犯別人的利益來體現。這種野蠻的非理性的愛,正應了那句話:愛之適足以害之。就其危害而言,一個“賊”字,精當無匹。只是這種為一己之利而不顧他者之益的野蠻之“愛”,代不乏人,又豈獨日本一國之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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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從“不爭”到“積極和平主義”(1)
自日本提出“二十一條”,中日之間的交涉就開始了拉鋸戰。在結果將要出來的那個日子裡,胡適寢食難安。以上所載1915年5月6日的日記,就真實地表現了胡適當時的情形。那一晚,胡適夜半起來打電話詢問遠東局勢,結果徹夜未眠。黎明五點,就迫不及待起床下山,去買當地晨報看個究竟。因為沒有什麼訊息,回程時,胡適“徐步上山”,路過康大工學院後面峽谷上的吊橋,胡適站住了。朝下望,那是景色非凡的幽谷,雪白的水流衝漱著兩旁嶙峋的山石。這裡並非第一次路過,但這景色已經習以為常了,也從未以為意。這次不同,胡適站住了,也驚住了。老子說“上善莫若水,水利萬物而不爭”,又說“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還說“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然而,面對眼前“瀑泉澎騰飛鳴”,胡適突然有所憬悟:水看起來弱,其實是強。老子以水喻不爭,儘管有理,但他顯然忽略了水的另一面。“不觀乎橋下之水乎?今吾所見二百尺之深谷,數里之長湍,皆水之力也”。胡適豁然開朗,“以石與水抗,苟假以時日水終能勝石耳”。
因水而頓悟的胡適此前信奉老子之“不爭”,是個消極和平主義者,此刻他的思想發生了變化。在和平問題上,不爭,並非一途,而爭,以力抗爭,亦當會使和平勝出。雪白的水流洗刷了胡適的思想,使他開始轉向積極和平主義。當然,積極和平,是需要力的,所謂“以力制力”,胡適既得益於水,更得益於當時英美思想界巨擘安吉爾(英)和杜威(美)。
安氏是當時著名的“新和平主義者”,他認為,一個人如果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意志,肯定會招致反抗,這樣強迫與反抗這兩種“力”最終歸於抵消而白白浪費。兩個國家之間也是這樣。失敗者為戰勝者所奴役,但戰勝國要維持它的主宰,同時又要隨時準備對付被奴役的對方,不但在經濟上造成了浪費,同時也造成道德上的破產。因此,新和平主義並不否定力量,關鍵在於如何使力量用得其所。另外,杜威談力、暴力與法律的文章也給胡適以啟示。力是中性的,它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比如炸藥,它的力既可以爆破岩石,又可以炸人。在後者的意義上,力就變成了暴力。面對暴力,一味的不抵抗並不奏效,這時就需要另外一種力,一種具有脅迫性和強制性的力。這種力居於把力用為能源和把力用為暴力這兩者之間。那麼,它的表現形式是什麼呢?杜威說到了法律。“法律便是把那些在無組織狀態下,可以招致衝突和浪費的能源組織起來的各種條件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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