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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胡適似乎料到有些人會嘲笑自己,因為,當時時髦的政治制度已經不是英美的民主政治,而是蘇俄的“集體專制”。但胡適堅持認為:“從歷史上來看世界文化的趨向,那民主自由的趨向是三四百年來的一個最大目標。一個最明白的方向。最近三十年的反自由,反民主的集體專制的潮流,在我個人看來,不過是一個小小的波折,一個小小的逆流。我們可以不必因為中間起了這一個三十年的逆流,就抹煞那三百年的民主自由的大潮流,大方向。” 同樣,在一年以後的又一個講演中,針對更加濃厚的失敗主義傾向——有人說“這個輸麻將還打什麼”,有人甚至叫“胡適之準備作俘虜吧”——胡適依然認為,這“集體專制”的三十年在三百年的民主自由的歷史長流中,“只是一個小反動”,“雖然這兩個東西我們無從證明那一個好,依我的看法,民主自由一定得到最後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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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走向樂觀主義(2)
什麼是樂觀主義,在胡適看來,希望就是樂觀主義。“餘年來以為今日急務為一種樂觀之哲學,以希望為主腦,以為但有一息之尚存,則終有一毫希望在。……此邦有一諧報,自命為《生命》,其宣言曰:‘生命所在,希望存焉。’(W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此言是也。……故吾為下一轉語曰,‘希望所在,生命存焉’。” 這一轉語,將生命附之於希望,再引申一步,將人類的發展命運附之於希望。爝火不息,日月出矣,光華在前,這就是樂觀主義。80年代中國大陸流行過這樣一首臺灣校園歌曲,那就是1921年胡適所作的“希望”:
“我從山中來,/帶得蘭花草;/種在小園中,/希望花開好。/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時過;急壞種花人,/苞也無一個!/眼見秋天到,/移花供在家;/明年春風回,/祝汝滿盆花。”
然而,同樣在“希望”的題目下,又同樣是在20年代,魯迅於希望的困頓後,卻唱起了匈牙利詩人裴多菲的“希望之歌”:
“希望是甚麼?是娼妓:/她對誰都蠱惑,將一切都獻給;/待你犧牲了極多的寶貝——/你的青春——她就棄掉你。”
這是在“希望”的題目下寫出的“絕望”詩章。兩個“希望”對比,我們並非無端地說魯迅是一個悲觀主義者,甚至是一個絕望主義者(這同時可參見他對許廣平說的“絕望的抗戰”)。胡適呢,他的樂觀一以貫之,即以上述而論,雖處危變之局,但他本身就是歷史暗夜中的希望之爝。在自由主義凋零的深秋卻預言它明年春天“花滿盆”,這就是典型的胡適之式的樂觀主義。
三 “民有、民治、民享”(1)
案:這是胡適1911年3月9日的日記,這一日,是胡適到美國大約半年左右的時間,他讀到了美國前總統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說,而在前一天,他又剛讀過傑斐遜起草的北美十三洲的獨立宣言。連讀兩個經典性的美國政治文字,胡適在日記中寫到:
“昨日讀美國獨立檄文,細細讀之,覺一字一句皆捫之有稜,且處處為民請命,義正詞嚴,真千古之至文。吾國陳、駱何足語此!讀林肯Gettysburg演說,此亦至文也。”
從日記中看,這是胡適第一次從書面上接觸美國政治,雖然讚不絕口,左一個“至文”右一個“至文”,但要說有所領會,恐怕還來不及。“獨立宣言”並非一味聲討性的檄文,也非中國皇權制度下的文人陳琳、駱賓王的###性文字所能比附,為民請命則更非民主政體的語言,它的政治所指乃是為民做主。一個人的思維狀況透過他所使用的語言就可以檢察,因為思維的幅度超不出語言的半徑。初來乍到的胡適還只能用自己的母語和受母語決定的認知來認知西方政治,這就隔了不止一層。但,這畢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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