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4/5 頁)
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卻沒有回答。從那之後,林珩也沒有再提過這樣的話題。
然而,剛才二叔的那番話,卻徹底顛覆了他一直以來所看到的世界。
按照二叔的說法,在二叔年輕的時候,曾經害死過一個有身孕的女人,並且因為這個女人的緣故,父親多年不願意回到老家,不願意面對他們。
這個女人是什麼身份?跟父親是什麼關係?她肚子裡的孩子,是父親的嗎?
而二叔又為什麼要害死她?是蓄意謀殺還是無意使然?
父親知道這件事嗎?
一連串的問題把林珩攪得頭暈腦脹,他正打算好好理清思路想想這件事,忽然見到放在一旁的手機訊號燈一閃一閃,提示他有新簡訊。
他拿起手機,點開簡訊內容。是南鬱城十分鐘前發來的訊息。
“睡沒?”
林珩握著手機考慮了一下,他沒有回覆。
這件事情他需要時間好好的想想,要是一會兒發簡訊把南鬱城招過來了,那他肯定會問自己遇到了什麼事。
像自己這種藏不住事的性格,不出幾句話就被他給套出來,這種事情畢竟算是家醜,林珩暫時不打算讓他知道。
想通這一點,他便將手機調成靜音,放到一邊,開始認真的思考起來。
黑暗裡,他的思路慢慢變得無比清晰。
根據二叔剛才簡短的一段話,林珩可以基本得出三個結論:
第一,二叔在年輕的時候曾經做過一件事,這件事的知情者只有二叔和姑母兩個人。這件事導致的結果,是一個懷有身孕的女人意外離世。
第二,這個女人與自己的父親有一定的關係。但具體是什麼程度上的關係,林珩無法判斷。但是他可以肯定的是,父親並不知道這個女人的死亡是二叔促成的。根據二叔剛才的話推斷,父親很可能知道一部分二叔對那個女人所做的事情,就是因為這一部分,直接導致了父親這麼多年來不願意踏入老家一步。但顯然,父親並不清楚那個女人最後是被二叔害死的,甚至於,父親很可能這麼多年都並不知道那個女人已經死了。
第三,二叔對於自己所做的這件事情沒有表示過愧疚。即使是他因為害死了一個人而惶惶不安多年,卻並不認為自己的做法有錯。他只是感到憤怒,憤怒那個女人在死後還對自己糾纏不休。
一個正常的、有道德標準的人,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在害死了一個人的這種情況下,或多或少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愧疚和懊惱。但是林珩仔細回憶了剛才二叔所說的話,他反覆提到的卻是那個女人始終不肯不放過自己,這令他感到憤怒、恐懼、卻從頭到尾沒有絲毫的愧疚。
什麼情況下,一個人會對於自己害死另外一個人這樣的事實不報以任何愧疚呢?
一種情況是,這個人是個徹頭徹尾、泯滅人性的變態。在他的眼中,害死一個人是一件稀鬆平常,不值一提的事情。就好像你在路邊踩死了一隻螞蟻,你不會因為這隻螞蟻而產生罪惡感,因為它與你是不同的生物,你們的價值不同,沒有可比性。
然而這種人有一個非常大的特性,就是漠視。他們不單單漠視別人的生命,同樣的也漠視自己的生命。而這一種特性顯然就與二叔的情況不符。
從剛才的談話中,不難看出二叔是很怕死的。他因為怕死,所以努力改善自己的性格,所以努力做好事。就這一點,基本就可以將他從第一種情況裡排除掉。
那麼還有一種情況是什麼呢?是被害死的那個人,是個死不足惜、應當被千刀萬剮的罪人。
當普通人看一些暴徒慘無人道行兇的新聞事件時,對於那些暴徒人們心中也會生出一種恨不能將其碎屍萬段的念頭。因為在大部分人的心裡,這些泯滅人性、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