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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認真地道。
“什麼?”王二大吃一驚:“魏忠賢的生祠是你們的拆的?好哇!朱八哥,這麼有趣的事你居然不帶上我!見外了不是?”
朱元璋哈哈一笑:“王二兄弟,你粗手大腳的,動作大,嗓門也大,偷偷拆屋子這種事不適合你,你看,今晚的好事我不就找你了麼?哪有見外?”
王二想了想,有道理,這才作罷。
這時年輕人們嚷嚷了起來:“朱八哥,你昨晚說帶咱們去殺人,到底是要殺誰啊?現在可以說了吧?”
朱元璋嘿嘿一笑道:“咱們去殺魏忠賢的黨羽,衫十二公公!”
“哦?衫家的十二老爺?”
“那個外號叫三十二公公的大太監?”
“昨晚拆魏忠賢生祠,今晚殺魏忠賢的走狗,好帶勁!我全身都熱起來了。”
年輕人們都是天不怕地不怕之輩,一聽說要殺的是魏忠賢的走狗,頓時激動起來,人人臉上都閃過一抹欣喜,一種亢奮的情緒開始在隊伍之中傳遞。
亢奮可以帶來巨大的戰鬥力,但同時也對一個人的精神有著毀滅的能力,例如鄭彥夫起義,他手下那幾百個村民就是帶著一股子亢奮的情緒衝殺進張鬥耀的家,結果刀子見血之後,瞬間就變成了燒殺搶掠的惡徒,不得不說,是亢奮毀了他們,讓他們從正義的起義軍,變成了血腥的劊子手。
朱元璋決不允許自己的隊伍出現這種情緒,如果這些人殺了衫十二之後,又變成和鄭彥夫手下一樣,對衫家的丫鬟們出手,這個隊伍就會同樣地變質,他必須打壓年輕人們的亢奮,於是揮了揮手道:“大夥兒冷靜下來,先準備武器,我叫你們帶的棍子呢?舉起來!”
年輕人們一起舉起了手裡的木棍,他們帶的棍子有粗有細,有長有短,長的有十二尺長,短的也有六七尺多長,不過倒有一點是統一的,這些棍子都很結實,是上好的樹枝用油浸泡之後製成,非常堅韌。
朱元璋大聲吩咐道:“把棍子的一端削尖,製成長矛!”他一邊說,一邊從懷裡摸出了一把小匕首,在自己的棍子上面仔細削切起來。
他故意削得很慢,下手很細緻,被他的動作所影導,年輕人們也各自摸出小刀,開始削自己的棍子,有些年輕人沒帶刀來,就等著旁邊的同伴削完之後借刀。
削棍子是一件很細緻,需要仔細乾的活兒,於是大夥兒暫時都沒說話,認真小心地削制著自己的兵器,場面暫時沉靜了下來。剛才那種短暫地的亢奮情緒,漸漸消失得無影無蹤。
朱元璋滿意地點了點頭,要打消病態的精神亢奮,最好的方法莫過於給他們一件事做,讓他們全心全意地投入其中,那麼就可以有效地打消掉狂熱,使得身心都冷靜下來。等到他們削完棍子,完成戰備,已經變得足夠冷靜了。
這樣才能打造出一隻成功的軍隊,而不是一群嗜血的怪物。
站在他身邊的王二眨巴眨巴眼,低聲道:“朱八哥,我有種感覺,你找這三十五個兄弟,比鄭彥夫山寨裡的四百多個兄弟還要管用。”
朱元璋淡淡一笑:“那是當然!”
七四、繡春刀
夜色已全黑,皎潔的月亮仍然高懸在天空中,沒有半片黑雲擋住它的臉龐,冷冷的冬風吹起,在安靜的夜裡帶起呼呼的風聲,此時還是初冬,但是氣溫已經異常的寒冷。
明末屬於小冰河時期,所以氣溫異常的低,不過這個時候的人並不懂氣象學,不知道自己處於千年難見的氣候劇變之中。
衫家大院裡,無數人頭攢動,今晚他們就要跑路了,離開土生土長了幾十年的老家,跑到另一個城市去過隱姓埋名的生活。
衫大站在衫十二面前,低聲道:“老么,咱們真的必須逃麼?萬一九千歲還能翻身的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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