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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們的推理似乎很正確,可是,那個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卻像煙一樣消失在空氣當中,不論警員們怎麼嚴加搜尋,仍舊不見其蹤影。只憑他放在懸崖上的那件皮上衣,便不能忽視他潛進如此嚴密的警戒網的能力,他將上衣放在那裡,確實令人費解!他為何要這麼做?他又有何動機?他這一行為根本無法用一般的常識來推測。

案子就這樣粘在那裡。時間過得飛快,幾天之後,警員們又在懸崖邊上發現了兇手的那頂皮帽子。哦,他為何要這樣做呢?事態的發展越來越撲朔迷離。

怪事接二連三地發生。兩三天之後,一個警員埋伏在森林之中,等待兇手再次露面。可是,守了整整一夜什麼也沒發現。次日清晨在他回返的路上,在林蔭道上又發現了一副防風眼鏡,不用說,這也是兇手的裝備之一,現在故意扔在那兒的。

這個神秘的兇手為何冒生命危險來放置那些衣物呢?這其中又有什麼陰謀?

到這裡,這樁兇殺案彷彿走進了迷宮。儘管警方不遺餘力,可是,依舊毫無頭緒。指揮這樁案子的指揮官,由於徹夜不眠地主持這件使人無從下手的案子,最後病倒了,接辦這一案子的指揮官雖然耗費了大量精力,但是仍沒能找到什麼線索。

在命案現場,警方曾抓獲兩名流浪漢,經過嚴謹地調查,證明瞭案發時,他們均不在現場。

由於此案的案情十分慘忍,為此輿論譁然,抨擊警方的無能無力,報紙上也大事責怪負責此案的刑偵人員。一家報紙,登出瞭如下一篇文章:

警方對於這樁慘無人道的兇殺案,儘管不遺餘力,但是,案子沒有一點眉目。

可能是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和刑偵人員陷入了迷宮,只是在黑暗中摸索,簡直窩囊得令人洩氣。

警方到底要讓那殺人手段如此殘酷的兇手逍違法外到什麼時候呢?兇手難道有飛天入地之神功嗎?他衝破了嚴密的警戒網,有意把衣物放回到案發現場,這簡直是對警方的一種諷刺,一種嘲弄。很明顯,他在向警方宣戰。

即使大名鼎鼎的偵探福爾摩斯,恐怕也是束手無策。至於怪盜亞森&iddot;羅賓也可能拿他毫無辦法吧!

哦!這個兇殘的神秘兇手,到底是什麼人?他又躲在哪裡呢?

上面的文章刊出的次日,這家報社便又接到一封電報,大概內容如下:

聖&iddot;尼古拉村的兇殺案,簡直就是一個只能欺騙小孩的伎倆,鄙人沒必要參與此案。

亞森&iddot;羅賓

報社在當天晚上,便把這封電報登出來,並在電文之後加上了編者的話:

上面一封電報,不知是什麼人以羅賓的名義拍給本社的,想必這是假冒他人之名,想必這是一種椰榆之詞,此事原不是信,可是本社遵循一貫之作風‐‐給讀者以真實的宗旨。為此,把原電報一字不漏地刊出,以饗讀者。

又過了兩天,羅賓把一封長信寄給報社。報社接到後便把它刊登在晨報上,現在原文錄下:

g報總編閣下:

前日之電報,閣下以為是有人冒名頂替鄙人之名,和貴社開了個玩笑。可是,你的猜測恰好錯了,那封電報確是本人所拍。

鄙人對於聖&iddot;尼古拉村的兇殺一案,時至今日仍覺其案情簡單,簡直就是一個愚弄小孩子的伎倆。

然而,警方卻視之極其複雜,傳言說什麼飛天之金剛,神秘之怪客。真是愚蠢得可嘆可笑,案情哪有那麼撲朔迷離呢?實話告訴你,最初,我一聽到這一訊息時,也倍覺蹊蹺。

第一,汽車在公路上風馳電掣,而且左右搖擺,警方推測這是酒後駕車,亦或是開車之人神經不正常,這些都是推測之常理。另外,兇手殺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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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滅詭啊,盯我一個學生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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