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選秀與王太子妃(第1/2 頁)
待在大明宮養傷的秦王看著自己的兒女一個個長大了,他心中不禁湧起一股感慨和期待。這些孩子們即將步入成年,而他們的未來卻還未被規劃好。
秦王深知,作為父親,他需要為子女們的未來著想,尤其是婚姻大事。於是,秦王決定召集王后公孫嫣前來商量此事。
當秦王見到公孫嫣時,她正在督促鳳營計程車兵訓練。秦王向她表達了自己對子女婚事的擔憂,並希望與她共同商討解決方案。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他們最終決定舉行一場選秀活動。
根據新定的選秀章程,秦國將每隔五年舉辦一次選秀。所有身世清白的漢家女子都可以參加這次選秀,但她們的年齡必須在十二至十五歲之間。
在各地郡縣完成初選後,秀女們將在家中等候通知。然後,宗正府會派遣官吏擔任領隊,同時宮中也會派出黃門和女官隨行前往各地相看。
初選階段主要側重於考察秀女的家庭背景。審查人員會仔細核實她們家族三代內是否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她們擁有純正的漢家血脈。
此外,容貌端莊秀麗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時期的漢人尚未受到禮教的嚴格束縛,因此對於秀女是否已有過婚嫁並沒有特別強調。
一旦透過初選,秀女們將被集中在郡城接受禮儀教導。宮人們會密切觀察她們的日常表現,以評估她們是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習慣,例如是否善於嫉妒他人、是否小氣吝嗇、言辭是否粗俗等。
只有那些能夠展現出優雅舉止和高尚品質的秀女,才有機會進入宮廷,成為秦王或王子宗室的嬪妃。
三個月後選出的秀女將被送往安西城,進入儲秀宮。在這裡將有御醫檢查秀女們有沒有疾病,宮女嬤嬤檢查秀女的身體有沒有過大的傷疤、醜陋的胎記、口臭腳臭狐臭等。
經過這些選拔後選定黃道吉日,大王與王后面選秀女,選定的賜給玉牌留在儲秀宮等待分配。落選的秀女宮中給予一些賞賜,安排其歸家。
秀女不止是給大王充實後宮,其中大多數是要賜婚給王子和宗室的。
王后公孫嫣忙於鳳營之事,宮中的事便有些忙不過來,劉胥設殿中省管理宮內事宜。
殿中省主官由外臣擔任,分為內外兩部分。內部是大明宮和其他行宮的管理,自己宮人的培養、調派、懲罰,協助王后處理宮內大小事務。
例如選秀,宗室賜婚,大小宴會,三節兩節的賞賜,月例、衣服被褥、碳薪的發放等等等等。
少府所轄的尚宮、尚衣等局併入殿中省,由王后選派黃門和女官管理。
外部主要是宮外採買,王宮的修葺新建等宮內不方便出面的工作。
秦王給殿中省的要求是將所有能預料到的情況,形成制度與慣例,方便王后執掌中匱。
也是將宮規嚴格化、規範化,省得日後後宮里人越來越多後混亂不堪,也為了將來稱帝做打算。
同時將後宮嬪妃、黃門、宮女設立品級,尤其嬪妃規定數量,防止未來有後代好色無度廣擴後宮。
他直接用帝王的規格設立了品級,屆時只要換個名稱就行。
品級如下:
王后(皇后,正妻,超品)
四側妃(賢、良、淑、德四妃,一品)
九嬪(昭儀、昭容、昭媛二品,修儀、修容、修媛三品,充儀、充容、充媛四品)
婕妤(五品)
美人(六品)
才人(七品)
寶林(八品)
御侍(九品)
凡新入宮秀女賜寶林或御侍,侍寢過後無錯便可升一級,有子女者升一至二級。每級各定月例及宮人數量。
九嬪以下者住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