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韋見素(第1/2 頁)
韋府看著不大,真的圍著轉起來才發現……其實還是挺大的。
越急越趕得慌兒,所以忍不住越走越快。
我圍著周圍轉了一大圈,一無所獲。
韋豔豔到底會去哪兒呢?
長安城這麼大,她一個嬌滴滴的小姑娘用不……不對,她不是一般的官宦小姐來著。
該不會……
她又捅婁子去了吧……
這麼想,好像很有可能。
韋豔豔這熊孩子,看著好像是個萌妹子;一米六多點兒的個子,是一個永遠吃大於天的吃貨。
吃貨的屬性太明顯,以至於蓋過了她原本“彪悍”的性格。
她可是跟著韋儀、跟著自己老哥在營地玩兒大的孩子;隔著一條街都能一箭射穿兩個杯子的人。
她戰鬥力爆表,絕不是個柔弱的妹子。
我現在擔心她會不會一言不合跑去“手刃”自己的未婚夫……
我的天,要真是這樣可怎麼辦?
韋涵說的韋氏,應該跟鄭毅說的是一家,也就是京兆韋氏。
俗話說的好,“城南韋杜,去天尺五。”
真要是把韋氏的人給弄死了,這簍子可是捅大了。
韋老爹也是個沒數兒的。
這是咋的了,難不成是想要兩家聯姻;兒子沒了,就改成閨女?
我終開始理解,韋豔豔之前說過的、自己的命運;她說,自己和韋儀,多半會淪為墊腳石、給作為嫡長子的大哥鋪路。
忽然有種難以名狀的悲傷。
以前總是抱怨,說找物件好麻煩,乾脆像古代似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找個家世門第相似的人結婚也挺好的。
畢竟,家世門第相近的人,有著相似的生活環境;相似的生活環境,也會養成相似的性格。
兩個人相像的話,結婚之後多半也不會過得太彆扭;最起碼還有共同語言來著。
可是真的到了古代,才發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坑害了多少有情人。
比如李晉和韋豔豔。
如果兩人是所謂的“門當戶對”的關係的話,迂腐的韋老爹搞不好早就幫他倆定下親事了。
畢竟古代(包括唐朝),大家都是很小的時候,就給自己的兒女許下親事了;指腹為婚之類的也不是很稀有的事兒。
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有種不詳的感覺。
總覺得,韋豔豔要定親的人是韋見素……似的。
也就是說,韋豔豔成為了韋杜兩家聯姻的棋子。
要真是這樣,韋老爹也太過分了。
這是什麼神開展……
原本韋見素的妹妹――好像是叫蒹葭來著,差點兒成了韋豔豔的嫂子,結果沒想到,自己哥沒了,自己成了差點兒成為自己“嫂子”的嫂子……
韋杜兩家已經很牛掰了,完全不需要透過聯姻來互相鞏固地位啊?
轉念一想,其實也說的過去。
科舉制的實施,“擠”掉了已經沿用了四百多年的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的廢除,導致在權勢方面,門閥士族沒有了優勢。
互相抱團確實有利於增強兩家的“戰鬥力”。
但,韋豔豔既然跟自己老爹吵了一架,說明她是拒絕的;她不願意嫁到韋家。
所以,以韋豔豔那個分分鐘炸毛、“惹禍精兒”的設定,她完全有可能去找韋家的倒黴孩子“復仇”。
我忙跑回韋府,找門房那個小孩,問了韋家的地址;沒想到韋家和韋府隔的很近,走過去最多一個時辰。
也是,韋家本來就是京兆萬年人。
我一邊往那邊兒快步走,一邊胡思亂想。
我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