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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將金禪子神形俱滅,但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佛慈悲,願給金禪子一次重來的機會,於是罰其作十世輪迴,若能消除心魔,便可重返西天極樂世界!
於是金禪子帶罪輪迴,取經十世,但只有最後一次得到佛主的幫助,前面九世都是剛到老沙的地盤就被老沙給吃了。老沙在吃金禪子的時候發現那金禪子的頭顱他竟然嚼不動,就是用法寶砸也砸不開,更奇怪的是竟然在那弱水裡上浮。於是,老沙就知道這是了不得的寶貝,只是苦於始終祭練不了,丟了又捨不得,才一直掛在脖子上。
張琴這次不僅是來要那唐三肉的,更是要把那九顆寶貝頭顱也收了。雖然張琴現在也不知道那九顆頭顱具體好在哪裡,以及以後要怎麼祭練,但他有種感覺:那是好東西。反正放在老沙那也是浪費,不如先入為主,以後到手了再慢慢琢磨。張琴都已經想好了,以後給老沙尋件法寶就當是補償吧!
剛才老沙抓的那個就是金禪子的第一次轉世,其實他的肉不管是第十次還第一次都是一樣的。吃了可以長生不老也是假的,也不能說是假,因為一個凡人吃了的話馬上就可以達到煉氣化神的境界。而到了煉氣化神體內就有了金丹,跳出了五行,只要不被修為高深的人殺了,倒是真的可以長生不老了。
而修行者吃了,長生不老那是沒的想了,不過對於消除一些業力,增加一些法力和壽元還是可以的。好歹金禪子也是如來的二弟子,前面經過無量量劫苦修的一身法力和功德是假不了的。但是和西遊記裡說的一樣,只吃第一口有用,吃多了就跟一般的野獸肉沒啥區別,只能飽肚了!
不然你以為呢?若真是吃一口便能永生不死,修為大漲,那洪荒那麼多的隱士高手,會這麼容易的放過金禪子?別說是十世,就是一千世,一萬世他也別想取經成功,準一上路就被人搶著吃了,除非如來自己當護法!
所以,張琴準備只在這一世抓個解解饞就可以了,畢竟好處不是太多。其實,對於金禪子肉的好處,張琴是沒怎麼想,只是困於前世對唐僧肉的渴望,不吃心裡過不去而已,這次來吃幾口,也好了了一個因果。
至於吃人肉這事,張琴根本沒放在心上,嚴格來說,他現在還是個妖怪呢,不吃人的妖那還叫什麼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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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六日第一更
第二卷:金仙之位 第四十二章:有人送寶,怎能不要
張琴得了金蟬子的肉身和骷髏,心情大爽,怎奈剛出得流沙河,就被一群道士模樣的給包圍了。
只見一仙風道骨的頭領模樣的老道道:
“妖怪,看你往哪裡跑?道友們,讓我們一起同心合力把這個吃人的妖怪給殺了去,省得他再來害人。”
話說這一群道士都是下界的凡人修煉而成,最近經常聽說有妖怪來吃人,可今天等他們趕到那妖怪已經進入流沙河了。流沙河的弱水可不是他們這點修為就可以下去的,於是他們就一起圍在了河面上,只等那妖怪一出來就把它圍住,再行誅殺!
那個老道已經是真仙的修為了,也是這裡修為最高的,剛見張琴的修為竟然連他都看不透,於是連忙叫凡是來除魔衛道的一起上,準備來個圍殲。
張琴暗道自己什麼時候成了吃人的妖怪了?不過,好像自己正準備吃呢。當了這麼多年的猴子,被人當妖怪圍攻還是第一次。只是,自己現在好像還是人身吧,就憑他們的修為是萬萬不可能發現自己的真身的,連問都不問就說自己是妖怪,還圍攻?這下界的正道發展成這樣也到頭了。還有這些道士來的時間也不對,怎麼都像前世電視裡放的警察一樣老是在火拼發生後才來呢?
不過張琴還是辯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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