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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矛”來進攻之外,很大程度上還在於,“盾”的編制者通常只是一個公司或者一個團體的精英,而他們要面對的,往往是全世界的高手,這本來就是一種非常不對稱的攻防戰。所以,就算是像微軟這種世界級的巨頭軟體公司,其推出的加密機制在一天之後,也往往逃離不了被破解的命運。 “盜版軟體”這個詞彙在商業軟體出現之前是不存在的,自由軟體是計算機業與身俱來的傳統,看看計算機的發展史,從194年到0年代,從IBM藍色巨人到ARPANET。從積體電路到PC機,從網際網路到電信自由經營。每一個時期都留下了“自由”的影子。那個時候,軟體的“自由複製”和“原始碼”開放是整個計算機業,包括個人電腦及網際網路兩個領域的天然的軟體開發和傳播模式。早在0年代,就有以大學為陣 ,以年輕人為主體,自由的交流的風尚,並在軟體開發與研究方面碩果累累:如Unix、TCP/IP、Fortran、Pascal、Lisp等等。在個人電腦革命還沒爆發之前。軟體的傳播是鼓勵自由複製的,正是這種自由複製、資訊共享的精神上點燃了個人電腦革命,促成了軟體業的發展。 而這也是駭客們一直堅持的“駭客精神”。他們始終認為,軟體和網際網路就應該像以前那樣,繼續保持自由、共享和免費。而比爾蓋茨這孩子。以前也是一個駭客,他憑藉自由軟體搞出了Basic,後來又搞出了MSDOS。但是這個時候他拋棄了駭客精神,轉而發展所謂的“商業軟體”,即要想使用他的軟體,就得付錢。在70年代,以比爾蓋茨《至電腦業餘愛好者的一封公開信》為標誌,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伯爾尼公約》為框架,軟體步入了Copyright的時代。 “軟體破解者(cracker)”實際上也是從這個時候才正式從駭客這個主幹分離出來,他們也從來不認為自己是一個盜版者,他們通常都有自己的精神信仰,破解軟體,他們聚集在一起,號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純技術團體”。 而說起軟體破解,就不得不提到一個詞彙“Warez”。這個單詞由兩部分組成,一個是“Ware”,即“軟體”,其後面的那個字母“Z”,則是“零(Zero)”的首字母,“零”即“零天(0Day)”,通俗一點的說法就是: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內,就可以將某個軟體給破解出來。Warez則可以理解為:可以無需任何代價的使用這個軟體。 實際上,Warez本身並不是一個具體的組織,它代表的只是一種理念,一個泛稱,和世界上並不存在一個叫做“hacker”的駭客組織一樣,Warez所代表的是追求Warez理念的人們自行組合而成的各個小組。 這一屆的全球駭客大賽上,出現了一箇中國人,但是由於大賽的保密性質,他的出現也並沒有引起多大的關注,只是圈內少數熟知內情的人知道而已。而這些人並沒有心思去將這事大肆宣傳,因為這種事情雖然不是什麼不光彩的事情,但保持低調卻是必須的。 這個中國人就是徐科。 徐科是看雪學院破解版的版主,明面上他是以看雪論壇的代表的身份去參加這個比賽,但實際上,他還有一個身份,即為Razor1911組織中國區負責人。這一次他去參加比賽,其實主要是接到了Razor1911總部的邀請,讓他去那邊參加一個Razor1911的內部核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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