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5 頁)
衣童子左右相隨,到他們走出大門,那些黑衣人已在各處撤下火種,燃燒起來。
片刻之後,整座莊院已經在火海中。
XXX
拂曉,雖然還沒有陽光,院子裡已經夠光亮。祖尚就在這時候走了出來。
他本是一個習慣了夜生活的人,一看見陽光,腦袋便會發漲,所以在白天,大部分的時間,他都是拿來睡覺。
這種生活已經持續了很多年,到近這數十天才改變,完全改變。
他不再在白天睡覺,即使是真的支援不住,也會很快醒轉。
在黑夜他卻也不一定,那可不是他不想,只是他未必睡得著。
有生以來他從未試過這樣緊張,甚至在他第一次殺人的時候,這是他懂得生命的寶貴之後第一次面臨死亡的威脅。
他清楚秦步歌與常護花之間的交情,也清楚常護花是怎樣的一個人。
而他的所以改在黑夜睡覺,正就是因為他深信常護花不會在黑夜中行事,若是要來,一定會白天到來。
白天也就是正義的象徵。
XXX
風吹綻芭蕉雨叉,露滴溼薔薇一架,祖尚在芭蕉樹下走過,在薔薇架旁停下來,抹一把露水,不禁長嘆。
殺第一個人的時候他只有十二歲,還是一個孩子,倒在他劍下的那個人在死前的那一剎那,眼瞳中盡是疑惑之色,死也不相信自己竟然會死在一個孩子的手上。
多年後的今日,祖尚仍然清清楚楚記得那個人死前疑惑的那種表情,仍然享受到那股殺人後的快感。
也就因為要得到那種快感他很快又殺了第二個,然後第三個,第四個……
殺人終於變成了他的職業,也使他得到了現在的地位及享受。
他現在才三十六歲,正是一個男人真正懂得享受的年紀,在六年之前,他已經停止殺人。那並非完全因為到了他那個地位已經用不著親自動手,還因為他已經知道生命的寶貴。
這六年以來,可以不用自己動手,他都儘量抑壓住自己那股殺人的衝動。
這在他本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他到底做到了,對於自己的一切行動,他更加謹慎信,
好像這樣的日子實在無味,甚至連他自己也奇怪,竟然能夠抵受得住這樣的生活。
在更早之前他亦已經學會了守秘,時刻叮囑自己緊記——要長命百歲就絕不可以透露任何有關組織的秘密。
所以他雖然很喜歡喝酒,在外面絕不敢喝得太多,一直到他認識了水仙。
在百花院中,水仙算不上是一等的紅人,可是在他眼中,水仙卻無人能及。
第一眼看見水仙,他就已驚為天人,在水仙殷勤侍候之下,不由喝多了幾杯。
喝多了幾杯之後,難免又添幾杯,一夜纏綿,離開百花院的時候他仍然還有幾分醉意,若不是他的心腹左右一再提醒他要接待一個人,真還不願意離開。
也就因為那幾分醉意,他沒有省起曾經與水仙說過什麼話,而沒有發覺在他離開的時候水仙的臉色怎樣難看。
一直到他見到了那個人,他的醉意仍未消,竟還將那個人當做水仙,一面打著酒呃,一面炫耀自己的財富,還有組織的權勢。
那個人毫不在乎祖尚當他是水仙,也任由祖尚捧著他那雙手,一直到祖尚將話說完,才拿起旁邊的花瓶,將裡頭載著的水澆在祖尚的頭上。那剎那祖尚最少一連打了十多個寒噤,到他完全清醒的時候,那個人已帶著兩個童子離開。
祖尚這才知道闖的禍有多大。
那個人就是獨孤無樂,他沒有留下任何說話,只留下一抹淡淡的檀香味,這已經足夠祖尚魄散魂飛。
之後他就癱軟在堂上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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