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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釋,“當務之急是確定嫌犯的特徵。”
“那你有頭緒了嗎?”
終於明白我是要過來打擾他,他扭過頭來掃我一眼,片刻之後拍了拍身邊的位置,示意我坐下。我捧著茶杯坐到他身旁,也把腿縮到沙發上來。他稍稍抬了抬下巴讓我看地圖,嘴裡已經開始解說:“圖釘是作案地點,五次都在A區或者B區。作案時間在下午六點半到晚上十一點之間。”
他又咳嗽起來,弓起身子縮成一團,沒有血色的臉憋得有幾分發紅。我拍拍他的背,好一會兒才見他漸漸止住了咳嗽。他捧了茶杯呡下一口熱茶,潤潤嗓子緩了幾秒,才抬起臉繼續:“法醫在被害人腦後的傷口附近都有發現木屑,初步判斷嫌犯使用的作案工具是木棒。每次的作案工具都一樣,目標選擇又是獨行的婦女,所以基本可以排除兩人或兩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證明網上那些所謂‘敲頭幫’、‘敲頭派對’的說法都是沒有根據的猜測。”
匆匆瞥一眼那塊陰影地區,我後知後覺意識到我對那裡並不算陌生。
“這一帶應該是濱樹村……房子多數租給外地民工住。”因此我適當提醒他,“有沒有可能嫌犯本人不住在這裡,只不過在這塊地方有房子?”
得知這一資訊,秦森卻沒有像我預計的一樣陷入短暫的沉默,而是很快對我的說法予以肯定:“合理的推測。”緊接著他又神情寡淡地補充,“但是合理的前提是不知道嫌犯的‘胃口’。五次搶劫,嫌犯都只帶走了小額現金。再聯絡他作案的頻率,可以估計他每天的花銷。我們要找的是個窮人,不是個有房產的富人。”
看來我還是錯估了他今天的狀態。
仔細瞧了瞧那五個作案時間,我呡一口冒著熱氣的紅茶猜測:“作案時間都在六點以後,那他應該還是有工作的?”
“我不這麼認為。”他否定,語速幾不可察地加快了一些,“大多數腦力勞動者每天的工時起碼都有八個小時,體力勞動者的工時則在十到十六個小時之間。嫌犯的作案時間基本穩定在晚上九點以後,但第一次作案的時間是在下午六點半,這暴露了他的刻意為之。”說到這兒,他自己似乎有所察覺,忽而便放緩了語速,“所以他選在晚上作案,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為了掩人耳目,二是要借夜晚的低風險行事。”
見他情緒趨於穩定,我才不再留心觀察他,“還有別的結論嗎?”
他把膝蓋邊的一沓照片扔給我:“看照片。”
騰出一隻手來將照片摞整齊,我一張張翻看——是從各個角度拍攝的被害人的傷口。
“被害人的身高差距較大,從傷口的特徵可以推測嫌犯的身高不會超過一米七。”為了讓我這個外行人明白其中的門道,秦森在一旁不急不忙地進行說明,“幾個被害人頭部都遭到了兩次以上的重擊,受創嚴重,甚至還有一個被害人因為後枕骨被敲碎,失血過多死亡。”
即使他這麼說,我也沒辦法從照片上看出點什麼。他大約也意識到了這一點,索性伸手把照片都拿了回去丟到一邊,轉而拋給我另一個問題,“知道要敲碎人的後枕骨需要多大的力氣嗎?”
具體需要多大的力氣,我的確不知道:“據說後枕骨很硬。”
“這個嫌犯很強壯,下手也相當狠。”忽略了我這個不痛不癢的回答,他抬手指了指每個案發時間下方對應的地點,“再看看作案地點。工地,居民區樓下,公園,水稻田,廣場邊上的小路。多是人煙稀少的地方,但也不是完全沒有人活動。尤其在工地、居民區和廣場,作案的時候被人目擊的可能性很大。”
“可是他的時間挑得很好。”我審視那三個時間,“下午六點半是工地工人吃飯的時間,這個時候工地基本沒有人。在廣場作案那次時間是在晚上十一點,平時跳廣場舞的人早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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