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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口下面。
這個通風口並不高,以我差不多一米七的身高,站在屍床上就能夠到通風口的位置,所以我先把屍體抱起來,放到地上。
說實在的,抱屍體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但想到這具屍體的鬼魂不在這,我也就沒那麼害怕了。
隨後我小心的爬上屍床,把擋著通風口的柵欄拉下來,馬上跳到地上,又把屍體抬上床,卻發現我根本就沒有那麼大的力氣把屍體從通風口送進去,頓時犯了愁,要是送不進去,別說給我兩個半小時,就是給我兩天半也沒轍啊,所以必須想個省力的辦法。
我又往四周瞧了瞧,希望能找到什麼工具,可是太平間又怎麼會有這種工具?
我心裡不可抑止的焦急起來,難道今晚我得暫時放棄這具屍體?可一旦放棄,就再沒有機會來偷屍了。
忽然,我注意到了地上的裹屍布,一下子就有了辦法,連忙跳下床撿了幾張,全都捲起來,編成了一根粗繩,然後將一頭捆在屍體上,咬著另一頭,踩著屍床吃力的爬上通風口,充分發揮了我女漢子的優勢。
之後我又一腳踩在通風口的邊緣,死命的拉繩子,將屍體往上拽。
危機時刻人總能爆發想不到的潛能,廢了老大的力氣,我終於把屍體拽上了通風口。
最後我把粗繩從屍體身上解開,又把粗繩解開並攤開所有裹屍布,讓人看不出有用裹屍布編繩子的痕跡,除了用一張裹住屍體,就把其餘的全都扔了下去。
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我可是在偷屍,要是就這樣把裹屍布編成的繩子給扔下去,到時候警察一調查就會直接查到我身上。
不過現在就不一樣了,警察應該難以想到我用裹屍布編成了繩子,而我一個女人總沒有那麼大的力氣帶著屍體從敞開的通風口把屍體弄出去,並且這些屍體的眼珠子都瞪著一個方向,到時候警察調查起來,我也有充分理由說是出了靈異事件,屍體自己跑了。
到時候警方肯定就會判斷有人故意裝神弄鬼嚇跑我,我的嫌疑應該就比較小了。
隨即我再不停留,開啟手機手電筒,拖著屍體在管道中緩緩爬動,過不多時,我發現前頭的管道下側有個柵欄,這就是出口。
我心裡一喜,立馬把柵欄推開,把屍體直接丟下去,也算是出了我對那隻鬼的一口怨氣。
接著我也跳了下去,發現這是一個醫生的辦公室,而辦公室的窗戶下面就是醫院後面的一個草坪,周圍沒有人。
見此,我便打算把屍體從這弄下去,這樣就能夠瞞過大門處的保安。
既然已經有了定計,我就把屍體暫時留在這,自個兒迅速回到太平間旁邊,從桌子裡頭取回我的手提包後逃也似的跑回了辦公室。
我拿出包裡的繩子,一頭捆住屍體,另一頭從辦公桌下穿過去栓住椅子腳,讓厚重的辦公桌擋住椅子,就把屍體從窗戶上推了下去,屍體做落體運動直直的往下落,不過聽到椅子砰的一聲撞在沉重的辦公桌上後,繩子瞬間繃直,剛好將屍體吊在了二樓的位置。
這繩子也算結實,本來我以為只能讓屍體下落的速度減緩一下就會斷掉,現在卻把屍體吊在空中了。
而屍體已經在二樓,就算直接落在地上也不會有太大的聲響,所以我直接鬆開了椅子腿上的繩子,又湊到窗戶上看了看,發現屍體已經順利落地。
屍體總算是到手了,我立馬收好繩子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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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縫腦袋
跑到醫院門口時,值班的保安把我攔了下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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