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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廖遼的新專輯
這個價碼,的確是厚道。
人不能跟人比,公司不能跟公司比,地域和地域的情況也會有很大的不同。
比如說,據李謙所知,在好萊塢的影視圈,就管經紀人叫“百分之十先生”,意思是經紀人從藝人的收入中直接抽成百分之十,並習以為整個市場的慣例和標準,但是在目前的國內,因為娛樂事業剛起步一二十年,還不太發達,同時也不夠市場化、不夠正規化,所以就是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規矩,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規矩。
像廖遼,她當初純新人一個,籤進長生唱片,三年經紀約,兩張唱片約,唱片約是按照銷量拿分成,經紀約卻是公司直接抽成百分之五十,而且這個經紀約還是包含了廖遼除唱片銷售的分成收入之外的所有收入的,比如代言,比如商演。
五行吾素那邊,因為只是簡單的合作,未免別人多想,李謙並沒有詳細詢問,但是稍微一想就不難知道,華歌那樣的大公司,面對的又是五行吾素那幾個在歌唱方面能力並不太突出的新人,她們簽下的經紀約的條件,估計連廖遼都不如。
但那只是因為她們簽約的時候實在太弱勢了,一旦走紅之後,肯定不會是這個價碼,比如說像廖遼,她現在紅了,等到合約期滿,長生唱片如果像續約,肯定不敢從廖遼身上割肉割那麼狠。而且像何潤卿,據曹霑說,她走紅之後。沒有選擇在時代唱片續簽。而是跳槽去了索尼唱片。她的新合同。除了唱片約之外,經紀約就是公司只抽百分之八了,而且她還有自己的專屬經紀人,擁有自己在外面接商演的權力,至於給經紀人的,據說只有百分之三。
說到底,就看誰更需要誰!
更需要幫助的那一方在談判中就肯定處在劣勢,甚至毫無發言權。公司強勢。歌手需要公司捧,那你就必須認宰,歌手紅了,不管是對公司還是對經紀人,都足夠強勢了,那就佔據了議價的主動權——即便如此,何潤卿的經紀人還是人人想做,因為她收入的基數大呀!給別人做經紀人,一年收入個幾十萬、一百萬不少了,你拿百分之十也就十萬。給何潤卿做經紀人,一年卻是千萬上下的入賬。百分之三四也是很大一筆收入了!
而以李謙目前的情況,實話說,他哪怕是不找經紀人,隨便找個人做助理,也已經足夠了,因為他需要經紀人為自己做的,都是並沒有什麼技術難度的事情,基本上智商大差不離的、又能讓李謙信任的,就都能做得來。
所以,他能許給齊潔五個點的提成,就純屬是厚道了!
要知道,以李謙現在的名氣、在圈內的地位,只要他把想找經紀人的話放出去,不用百分之五,哪怕百分之三、百分之二,都會有大把有經驗、有能力的經紀人主動跑過來求職!
而齊潔,對於經紀人這個崗位來說,她只是一個毫無經驗的新丁而已!
關於這個,齊潔當然不懂,但廖遼心裡一清二楚,所以這個時候,誇了李謙一句之後,她趕緊就扯了扯齊潔的袖子,說:“傻呀你,他現在一首歌二十萬起,給五行吾素做的那張專輯,估計要大賣,圈裡都說籤的是階梯式提成合同,一旦大賣,估計他有可能會幾百萬入賬,接下來他還要給我做一張專輯,你算算,他一年收入這就是多少了?賣化妝品?你得賣多少瓶化妝品才能抵得上他那百分之五?”
李謙聞言笑起來。
齊潔看看廖遼,然後扭頭看著李謙,一副遲疑不定的模樣,很不自信地問:“你也覺得……我能行?你可別聽廖遼一說就順著她說!”
李謙點點頭,說:“其實剛才廖遼姐說的很明白了已經,給我做經紀人,其實真的不算多難,關鍵是我信任你就夠了!所以,看你自己怎麼想吧!給我做經紀人的話,最近幾年我在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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