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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來他想明白了!
年齡和閱歷這種漏洞,放到自己這個十七歲的少年身上,當然是一個巨大的漏洞,可是……那又怎樣?
難道自己還要非得等到五十歲的時候再把《送別》拿出來?必須跑一趟黃土高原,才能拿出《黃土高坡》和《信天游》?去過莫斯科才好寫出《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那麼,以他自己的長相,以及將來肯定會相對順利的發展道路,他得怎麼解釋《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這首歌呢?他從小在城市裡長大。國民神曲《苦樂年華》又該怎麼解釋?不是女人就不該寫出《女人花》和《一個怕黑的女人》?是不是非得等到李宗。盛那個年紀,才能寫出《越過山丘》?五好少年寫《假行僧》和《一無所有》。是不是也會讓人覺得太不可思議了?不去一趟臺北的話,是不是《冬季到臺。北來看雨》就一輩子都不要出現了?
別鬧了!
我愛寫什麼就寫什麼,我想拿出哪首就拿出哪首,誰愛質疑什麼,就讓他質疑去好了!
又能奈我何?
比如《送別》,不說曲子,單純說歌詞,這等淒冷哀婉的小令,簡直是令人黯然低徊的老境,怎麼可能是一個年僅十七歲的小屁孩寫出來的?
但是,我就寫了,你能怎地?
抄襲麼?那拜託你找一下,我抄了誰的?
代筆?那麼有誰會那麼傻,寫出這樣足可以一首歌吃幾十年、乃至有可能名流千古的作品了,居然送給別人,自己甘居幕後,不求名不求利?以李謙的出身和身家,又有什麼資格可以讓一個擁有這等才華的人甘願送上自己的傑作?
即便這首歌是抄襲或者代筆,那麼其它的歌呢?那麼多歌,李謙得費多大力氣,找多少人才能代筆的過來?——李謙手中所有的,可是一整個時代、長達三十年甚至更久、無數人心血凝聚、大浪淘沙選出來的精品中的精品!
所以……如果要有人能猜到我是穿越,那你就猜去好了!
所謂人紅是非多,李謙知道,即便自己不出道發歌,只做幕後,自己的名字,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可能並不會被廣大歌迷關注,但哪怕是隻憑藉給廖遼的那幾首歌,就已經足夠讓自己在音樂圈內部聲名鵲起了,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是在紅。
要不然,華歌那邊不會因為自己的加入,就心甘情願廢掉五行吾素那已經制作到一半的新專輯,而何潤卿也犯不上為了要到自己的一首作品就找到曹霑那裡,還使出了討人情債的方式?——說到底,這不就是紅了麼?
既然紅了,是非肯定是免不了的!
十七歲的自己寫出《送別》固然啟人疑竇,寫出《野花》、《執著》和《未了情》就合理了?擱在這個年紀,說實話,連《讓我們蕩起雙槳》都絕對算是超越年齡的神作了!
誰都不傻,別管你將來有怎樣花樣百出的解釋,人家該懷疑的還是會懷疑!
所以,乾脆就不要管它,我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我想寫哪首歌,就寫哪首歌!
時間一長,我的作品就在這裡,而且一首接一首,而且每一首都成色極高,而且出一首火一首……你還要懷疑什麼?
想明白這個,立刻念頭通達。
當然,這些個想法,李謙是不可能跟廖遼說的,也不可能說給任何人聽。
所以在這個時候,當廖遼有些激動地再次開口說:“你這還不算打人家臉?是,你沒針對過任何人,但你這首《送別》一拿出來……你能想象得到嗎?沒有人能說不好,只要他多少懂一點音樂知識,有一點文學素養,他就沒膽量說這首歌不好。但是,你想象一下,一大幫圈內著名的作詞人、作曲人,甚至是一幫老頭子,只要被人問到,就必須得誇這首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