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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個本子上嗤啦嗤啦地撕下的幾張紙,我就覺得我連他一個小手指頭都比不上!”
頓了頓,她一臉神往、一臉亢奮,“我知道我的天賦肯定比不上李謙,他那幾乎就不是正常人能做到的,更別說他才只有十七歲。但是……我就是想有朝一日,我拿著幾首好歌去找他,然後倆人對著一坐,我把東西往他跟前頭一拍,說,瞧瞧,這是我寫的歌,給點評點評,然後他拿起來一看,立馬一臉驚訝,說,哇,廖姐,沒想到啊,你自己寫的歌居然也那麼棒,那你還找我買什麼歌啊!……你想,那多爽!”
黃文娟仍舊是一臉呆滯,面對廖遼興奮中帶著探詢的目光,她雖然下意識地點了點頭,卻忍不住開口說:“這樣……就爽了?”
廖遼點點頭,“當然啊!我也想當大俠啊!”
黃文娟仍舊似懂非懂,心想搞音樂的人果然都是那麼思路怪異麼?可問題是,姐,您都已經紅成這樣了,真的那麼需要到李謙面前追求這一份認可?再說了,你紅是紅在唱功足夠好、歌也足夠好吧?那你繼續找李謙拿歌、然後唱好不就行了?為什麼非要拿著自己不擅長的創作方面去跟人家李謙最拿手的地方碰啊!
是,或許你也的確是很擅長寫歌,但那是跟別人比,跟李謙比,你還能說你也擅長寫歌?
小助理百思不得其解,但她還是隻能勉強問了一聲,“大俠?”
“大俠!”廖遼肯定地說。
頓了頓,她特意解釋說:“這就好比是,李白因為寫詩寫得好被皇帝封官了,但他卻很不爽,最終還是被賜金放還了一樣,丫要的根本就不是個寫詩詞歌賦供皇帝娛樂的翰林官,他想做丞相,想做大將軍,希望得到別人重視的是他治國平天下的本事一樣……好吧,你別眨眼了,我都快讓你晃暈了……不懂你就說不懂,反正我就是這個意思!”
這個時候,黃文娟一臉懵懂地說:“姐,我一個高中生讀書少,你別騙我,李白不是……不是公認的其實根本不會治國平天下麼?”
廖遼聞言愕然,瞬間無語。
但很快,她強硬地擺擺手,似乎是想把這種無心的詛咒給遠遠丟開。
“但是,我一定要試試!”她肯定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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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大合同,半壺紗
在離開了短短五天之後,李金龍就又帶著五行吾素組合的姐妹幾個回到了濟南府。
這次回來,他為李謙帶來了一份大合同。
簽了合同,李謙就正式成為五行吾素組合第二張專輯的監製。
按照國內做音樂的規矩,製作人和監製往往是由一個人一肩挑兩職,那樣才算是最大的權力,而一旦兩個職位分開,那就必然是因為有了大牌音樂人的加入,那麼分出來的這個監製,就將全面負責音樂方面的事務,且擁有最終決定權,而製作人則將徹底站到幕後,負責除專輯音樂內容之外其它權力,比如財政權、人事權等。
打個比較近似的比方的話,唱片製作人就類似於電影製片人,而監製,則類似於電影導演,至於歌手,就是演員。
當然,跟很多電影導演其實並沒有電影上映版本的終剪權不同,唱片的監製,尤其是很多大牌的監製,比如像現在簽了這份合同的李謙,就肯定要擁有對專輯內容最終決定權。
總之,這張合同一簽,李金龍就從五行吾素的頂頭上司,變成了為李謙和五行吾素服務的大管家,轉而負責籌備和打理其它事務去了,而五行吾素在音樂上的上司,變成了李謙。
當然,簽了這張合同,就意味著李謙接下來已經與五行吾素變成了利益共同體。
五行吾素的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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