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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第3/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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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字的意思嗎?那就是老虎的翅膀,莊夢蝶是真正的猛虎……”

有人反駁道:“可是他的敵人有兩個,其中一個還是龍在天,另一個是龍在天的傳人,完全得了真傳的!”

又一人道:“關千劍豈止得了龍在天的真傳?他也是莊夢蝶的傳人啊,你們忘了嗎,六如秘籍就在他手上。”

先一人道:“你們錯了,全錯了!誰說莊夢蝶的敵人是兩個?那是一開始,後來就只剩一個了。我跑出來時最後回頭看了一眼,正好看見龍在天胸口噴血,白眼一翻,呃——死了……”他說著還親自演示了一遍。

其他人都道:“真的假的?要這麼說,哪還有懸念,死的肯定是關千劍!管他是誰的傳人,遇上莊夢蝶這樣的對手,還加一柄魔劍,不死也上西天了。”

忽聽一個沉穩的聲音道:“我看他們一個也活不成。你們想想,那麼粗的閃電落下來,威力有多大?神仙也承受不了啊……”

眾人聽了這話,都覺有理,無不暗暗點頭。

“啊,起火了,起火了!”有人大叫大嚷。眾人向莊子望去,只見坍塌的屋簷下,竄出無數火舌,透過了漫天的煙塵。

(全書完)

(呵呵,原計劃是寫到這裡為止的。動筆之前沒想過在網上釋出,所以沒考慮字數。後來接觸網文才知道,五十萬字在網文中只能算是短篇,所以又硬加了一部分內容。對本書作者哪怕有一丁點好感的書友,為了在你們心中保持良好印象,我奉勸一句,後面的故事可以略過不看。真的!

還有一點,希望有熱心的書友能幫我寫個書評,談談對本書的意見,感激不盡!)

(最後的最後,允許我再囉嗦幾句,權當後記。

武俠的金古時代早過去了。而且不會重現。

七十年代出生的鳳歌,在新世紀初,還能憑藉對金庸的“高仿”再掀高潮。但二十年過去,讀者的趣味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再見金古風格,已經不能引起讚歎,唯剩下審美疲勞。

不幸的是,我從來不關心“時局”,總不忘埋頭玩味那點屬於古典的審美趣味。所以,我一直沒有突破學金庸和反金庸的藩籬。如果把金庸比作一棟大樓,我要麼在樓內,要麼在樓外,但從沒走遠。

這注定了我的失敗。

當然,在網文市場中的失敗,不代表小說本身的失敗。不代表在藝術和審美上的失敗。也不代表在小說技巧上的失敗。

更不代表我長久的構思醞釀、整整兩年的執筆都是白費。

我想,正是透過這部小說,讓我真正學會鑑賞和寫作。

正是透過這部小說,文筆得到必要的錘鍊。

而更重要的一點是,我完成了一個夢。我的夢本來不在這部小說取得成功,而在於故事本身,在於那一個個人物,一個個場景,一句句對白,還有完成一項艱鉅任務所帶來的成就感。

我從不輕易、盲目地用任何一個字詞。很多時候我覺得我不是在寫,而是在磨,磨刀的磨。那是一種腦力勞動,也是一個體力活。

很多人不愛看自己的作品,但是我有一個特殊癖好,那就是一有空就把舊作翻出來重溫一遍又一遍。

五十多萬字,夠我喝一壺的。)(未完待續。)

第二一四章沒有結束

煙塵中隱隱約約走出一個人。

他腳步緩慢,空著雙手。

如果是勝利者,他手上應該拿著寶劍虎之翼。

如果是戰敗者,他又怎麼還能從廢墟中走出?

每個人都在努力辨認,胡亂猜測,只有週四方奔向那人,高聲大叫:“師父,師父!”

很快兩人並肩走出,經過人群,又把人群遠遠拋開,消失在路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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