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第4/5 頁)
事兒楊逍真的不想管。
掛了電話,他猶豫了很久,終究還是狠不下心。
畢竟,從小一起長大的。
他決定,這次把她保出來,必須和她說清楚,以後她的事兒再也別找他了,他這輩子已經被她害得不輕了。
世界上有一件事,叫做巧合。
他到派出所交了罰款,又給家屬賠禮道歉,承諾了承擔醫藥費,然後把夏雪保了出來。
夏雪在派出所門口突然就抱住了他,嚎啕大哭。
他正扯著夏雪的衣服,想要把她從自己懷裡扯出去的時候,突然看到夏雪身後幾米遠的地方,丁依靜靜的站在那裡。
她的眼神震驚中帶著濃濃的失望,楊逍的心臟幾乎都被她的眼神震碎了。
他拼命推開夏雪,卻只來得及眼睜睜的看著丁依上了車,開車離開。
後來他才知道,那天入室行竊的那個賊抓到了,警察讓丁依來認人的。
沒有想到,就這樣的,他又一次的被她列為了“拒絕往來戶。”
丁依再一次拒絕接聽他的電話,也不再見他。
楊逍明白她的失望,也只能怪自己,曾經一次次的欺騙過她。
信任,總是有限度的,而被他就生生的浪費掉了。
要不說,自作孽不可活呢?
可是,丁依不理他,他不能不去理她啊。楊逍明白,他如果再不主動,這輩子他們兩個,也就真的完了。
這不是他要的結局。
於是從那天起,楊逍幾乎每天都會出現。他一次也沒有見過丁依,但是,丁依知道,他來過。
有時候,丁依早上開啟門,會看見門口放著一杯熱騰騰的豆漿,上面貼著便利貼,畫著一張笑臉,眼角眉梢,儼然是她自己。
有時候,丁依下班回家,會發現門縫裡塞著一幅畫,畫上是一男一女,或是牽著走在沙灘上,或是靠坐在昏黃的街燈下。
有時候,下了課,學校的小朋友會跑來遞給她一把帶著露水的野花,說是外面一個笑起來很好看的叔叔讓送的。
有時候,去國樂坊演出,會有人,或是演出的同伴,或是保潔阿姨,送進來一杯加了冰糖的蜂蜜柚子茶。只有他知道,她喝這種茶,一定要加冰糖。
……
每每這時候,丁依都有些恍惚。做這些事情的這個人,是她認識的楊逍嗎?她甚至覺得有些陌生,她想象不出來楊逍做這些的樣子。
她見過他很多面,張揚的、灑脫的、落寞的、孤獨的,但是這一面,她沒見過。
一天晚上,快要睡覺的時候,丁依突然想起,明天要穿的一件毛衣還晾在陽臺上。她披上厚睡袍,去陽臺上收衣服,無意中朝樓下看了一眼,頓時愣住。
一輛最近總是出現在她學校周圍的賓士小跑,現在停在她的樓下,而那個人正倚在車上,抬著頭看著自己的窗子。
丁依看見他掏出手機,然後聽見自己的手機鈴聲在屋裡響起來。她垂下頭,轉身進了臥室,猶豫了一下,接起電話。
“依依”他低低的叫了一聲。
丁依頓了頓,“回去吧。”
楊逍沉默了一會兒,最後只說,“早點睡吧。”
丁依嘆氣,“楊逍,別這樣,回去吧,什麼也別做了。你這樣,我覺得陌生。”
楊逍輕輕笑了,只不過笑聲很苦澀,“依依,你是真不想要我了啊,可是,我要你。所以,你在哪裡,我就守在哪裡,只是這樣,也不行嗎?”
丁依眼圈有點酸脹,她停了停才說,“楊逍,我最好的東西,都已經給了你了,以後,即使你愛我,我也再沒有什麼可給你的了。”
“甚至,我再也不會那樣毫無保留的對你好了,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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