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4/5 頁)
行為而生氣!你幫外人而不幫大嫂,簡直是——簡直是天理不容!哼!”
討不了好處,識實務的人都會火速下臺一鞠躬,就見金家千金小姐力持身段的走了出去,連丟在桌上的名牌皮包都忘了要拿,像火車似的衝出大門,一去不復返——
“天理不容可以用來形容幫理不幫親的行為嗎?”方笙像好學的乖學生一般,伸起右手發問。
“千萬別因此誤以為香港人皆是不學無術、沒有文化。畢竟你能對一根”香蕉“期望多大呢?”鍾迅扶好她,語氣難掩笑謔。誰教金小姐挾利益迫使他心愛的大哥去娶她呢!這種女子即使硬說有多麼了不得的人品,實在也有限了。他一向看她不順眼,尤其見她今天的野蠻行為可鄙可憎,口氣自然不會謙恭有禮到那裡去。
“你還好吧?”鍾迅明白一定是方笙說了什麼氣死人的話讓金大小姐失態。可是口頭上的針鋒相對,永遠不該失風範的發展為動作派。堂堂一個千金小姐,能看嗎?
方笙已拭乾臉上的水,撈起金小姐的皮包,以一個完美的拋物線投入十公尺外的垃圾桶內,才笑對目瞪口呆的鐘迅道:
“我很好,你今天來有什麼事?”
鍾迅愣了好久才回神,盯著垃圾桶,又看回方笙紅腫的眼——失眠或哭泣?心中為這矛盾綜合體的女子攪動不已。這女子是堅強抑或柔弱?是精悍抑或需人呵疼?
無論是那一種,鍾迅都有吁了一口氣的感覺(或慶幸?),因為方笙要的男人是大哥,不是他。
這種女人,他萬萬消受不起的,他百分之百確定。
老天爺!今日一大早父親還下達高壓指令要他對方笙“親切”一點哩!即使不為大哥,他也要為自己著想,這種女人呀,還是留給大哥吧!
他會前來是因為父親有令。但他可不是來談情說愛,而是來問明白昨夜方笙未能說完的計畫。
想了一夜,反省了一夜,他決定給大哥真正的自由。也許方笙可以提供最完美的方法……他衷心希望。
方笙提早回臺灣了。
一方面是公司的事積壓已多,一方面是她要看看鐘重陽對她重視的程度到那。一旦她能明白自己手上的勝算有多少,計畫才會行得通。
只要行得通,第一件事便是要阻止鍾適娶金玉斐。這輩子,鍾適身邊及床邊的女人只能是她,不會再有別人。
任何一個步伐的踏出都是賭注。要就順遂了心;要不就一敗塗地。然而世事不就是這樣嗎?充滿了冒險,才會有樂趣的存在。
有或沒有;成功或失敗;幸福共渡或各自失意過殘生。
她能等多久?
辦公到一半,低頭看自己的纖指平張。五年!她要用五年的時間去讓鍾適飽嘗後悔的苦澀,要用五年掙取回鍾適的自由,代他償清尚欠鍾家的餘債。也——讓鍾迅實現他舞臺劇的夢想。人人都受益,不是嗎?
這不見得是十全十美的好法子,也太過迂迴。但已是她能做到最好的安排了。否則鍾適一輩子只能當傀儡。絕不會主動脫離“華康”,置他的弟弟於不顧。
當然,也不能漏算了他打她屁股的帳,所以活該要花五年的時間去受苦。而且,他原有機會讓一切的安排更美好,但他拒絕了她。拒絕了情感,只因恩情的枷鎖令他甘心獻上這輩子時光去消磨。那麼就得原諒她的不擇手段了!搶過他的責任,讓他不再被需要,到時他便有空閒去接納關於自身的情感了吧?
鍾迅罵她瘋了,為著種種可能難以掌握的狀況來反駁她的計畫。
如果付出了心血,卻依然沒得善終呢?如果鍾適在五年內有了心儀的女子了呢?因為他不是那種會對弟媳心存非份之想的男人。如果他在灰心後悔之下隨便找了一個女人娶了呢?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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