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居家小日子(第1/2 頁)
劉振華一番話,讓賈張氏無言以對,又無可辯駁,就像打中了蛇的七寸。
讓原本覺得自己非常有理,又很強勢的賈張氏不得不重新思考這件事兒,然後弱弱的問:
“振華侄子,我可以不要50塊,但我畢竟傷著了,總得要給我點兒補償吧?
如果不給我補償,我就在醫院待著,我就不信我待在醫院裡也犯法。”
賈張氏這話說的,有水平又比較合理,劉振華想了想,試探著問道:
“三大爺的意思,補償一點也可以,但不能獅子大開口。
當然,他委託我來處理這件事兒,我也不能虧您老人家,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我覺得十塊差不多。
您覺得呢?”
“十塊呀,這麼少,能不能再多點兒?”
“張姨呀,十塊已經不少啦,你想一想吧,東旭大哥一個月的工資才27塊5,十塊,差不多小半月的工資了。
關鍵三大爺也同意,彼此才能協商好,如果不服從我的調解,就只能讓街道辦或者派出所來解決嘍。
這樣對你們彼此都沒好處,打架鬥毆,可是大事兒,弄得不好還會罰款。”
劉振華故意把事情說嚴重點兒。
其實也不算,1955年的時候,49城本身就管的很嚴。
打架鬥毆這種事兒可大可小,如果真鬧到上面去,別說罰款,拘留都有可能。
這些賈張氏也明白,她也不希望把事情鬧大,於是把兒子東旭叫到身邊,問他劉振華的解決方法可不可行?
這回賈東旭還算好說話,爽快的說:“媽,成吧,我覺得振華老弟的解決方案比較中肯。
雖說十塊有點兒少,但我們一向比較好說話。”
這個賈東旭,把自己標榜的就像個大好人,而且好像吃了大虧似的。
不過這些劉振華不會跟他計較,只要他們答應自己提出的條件,他的任務就算完成了。
於是經過賈張氏和賈東旭同意,他拉開病房的門把三大爺叫了進來,讓他拿出本子和筆,寫了一個簡單的協議。
上面註明賠償10塊錢,彼此確認,付款後這件事兒就翻篇兒了,以後誰也不許再提。
三大爺按照劉振華的提議,寫好了協議,雙方簽名,協議一式兩份,然後一手交協議,三大爺一手交錢。
交完錢這件事兒就算了了,賈張氏也沒必要再待在病床上,她直接就從床上下來。
和兒子東旭,兒媳婦秦淮茹,還有孫子棒梗一起回去了。
這邊這邊三大爺和三大媽還得把醫院的賬結清,劉振華沒事兒了,騎著腳踏車提前回家。
等他回到95號院兒,時間已經10點過,明天早上很早就要起床,去警校上課,
所以他也沒多耽擱,洗了把臉,直接躺在床上睡覺。
年輕人,沒多一會兒就進入了夢鄉,夢裡啥都有,醒來淚汪汪。
至於警校的事兒,隨便交代幾句。
警校問題95號院並不太遠,也就正陽門那邊,是區系統自己辦的學校。
規模不是特別大,主要以進修類的為主,劉振華學的是刑偵系,除了學習理論知識,還得學散打,以及一些防身的功夫。
每天上午理論課,下午散打課,有時候晚上要上晚自習,所以回家就有點兒晚。
平常中午在學校吃,上晚自習,晚上也在學校解決,就早餐在家裡吃。
而他有一個人住在前院兒,所以一天到晚,家裡人見到他的時候都不多。
所以當今天晚上他回來,老媽看見他真高興,上上下下看了他半天問道:
“孩子,最近很辛苦吧?”
“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