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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第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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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乎,直接讓自己的老媽李素琪去解決。相信憑藉著老媽李素琪對於自己的溺愛和關心,加上老媽在韓國律師界的赫赫威名,自己肯定不會吃什麼虧。

不僅如此,姜珉浩甚至直接讓老媽李素琪幫忙,也順便代替BOA去跟公司簽約,而且還成為了兩人的法律顧問。

對於姜珉浩的舉動和決定,BOA當然不會有任何拒絕,相反還是十分的開心。而李素琪對於BOA這個即將和自己的兒子組成組合,同時又可愛乖巧的小丫頭,那也是十分的喜歡,並且保證到時候給兩人爭取一份最大的利益。

以老媽李素琪的赫赫威名和對法律的瞭解,再聯想到S·M公司的奴隸合約,相信到時候李秀滿肯定會十分的頭疼。

想到這裡,姜珉浩不由奸笑起來,看來李秀滿這個啞巴虧是吃定了,誰叫自己和BOA兩人年紀小,雖然是S·M公司的練習生,但一直沒有跟公司簽訂練習生合約。

這也意味著S·M公司和李秀滿無法約束姜珉浩和BOA,要是真的無法得到一份滿意的合約,兩人完全可以隨時離開S·M公司,去轉投另一家經紀公司。S·M公司也只能怪眼睜睜的看著,無能為力。

反正這麼多年下來,兩人沒有跟公司簽訂練習生合約,也沒有強制性規定兩人必須要跟公司簽訂藝人合約,更何況姜珉浩家裡的經濟條件不錯,也不需要公司給予一筆可憐的生活費用,在經濟方面,也沒有什麼問題。

說實話,李秀滿不給自己和BOA一份優厚的合約,姜珉浩實在是想不到,到時候自己真的決定帶著BOA要離開S·M公司,李秀滿和S·M公司能有什麼辦法。

想要打官司,行啊,直接去跟李素琪打官司去,看到時候整不死你。

對於自己老媽李素琪在律師界的赫赫威名,這些年下來,姜珉浩也是習慣了。貌似這些年下來,自己的老媽在打官司方面,還從未輸過。更別說S·M公司還是沒道理,站不住腳的奴隸合約,這官司真的打起來,別說贏,到時候恐怕對於S·M公司的形象都要產生巨大的影響和損害。

………【第72章 合約】………

雖然姜珉浩沒有想過離開S·M公司,畢竟來公司這麼多年了,已經習慣了S·M公司的一切,跟這裡的人也成為了很好的朋友。

如果真的要離開的話,說實話,除非是萬不得已,姜珉浩還真的捨不得。

不過,捨不得是捨不得,如果真的要跟S·M公司簽下奴隸合約的條件,才能給獲得可以繼續留在S·M公司,才能給從S·M公司出道的話,那麼就算是再捨不得,姜珉浩也會毫不猶豫的選擇離開。

什麼感情,什麼交情,能當飯吃啊!想想韓國藝人的殘酷競爭,想想那恐怖的奴隸條約,姜珉浩家裡有經濟條件,自己雖然也不在乎什麼錢,但姜珉浩絕對不願意接受那種出道前三年還要靠家人救濟,出道五年,還無法買一套房子的結局。

瞧瞧HOT和神話組合,很紅吧,很吸金吧,那又有什麼紅,出道了五年,沒有一個人買得起房子。為什麼,還不是因為大頭全部被公司拿去了。

姜珉浩可不喜歡自己也走上這條道路,尤其是在買不起房子的同時,行程活動那是一個比一個多,根本就沒有時間休息。

如此玩命的工作,起的比雞早,吃的比貓少,乾的比牛都多,賺的甚至跟一個普普通通的服務員沒什麼區別。

姜珉浩真的願意接受這樣的生活和工作,那絕對是**。

因此,在關於自身的利益方面,姜珉浩是絕對不允許退讓。雖然不求能給達到所謂的5:5,其實也想過,畢竟在韓國,這樣的收入分配實在是太不正常了,根本就不可能,除非你自己當老闆。但至少也要是6:4,實在不行7:3也行,而且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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