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2/4 頁)
的,到了後來,出了一位姓田的,把姓姜的一腳踢下寶座,他坐了上去,可是姓田的人數太少,似乎不太安全,他閣下乃生出一個妙法,娶妻如雲,然後側門大開,以廣招徠,不管野男人是誰,反正生了男孩,他都姓田。”
二號先生又越窗報案啦,這次不是向治安機關報案,而是向姓田的朋友報案,言曰:“柏先生的無知與兒戲,荒天下大唐……所說的春秋時代姓田的那段故事,不知道是根據什麼正史或野史引證而來?這樣說法,騙人還算小,在柏先生筆下所認定的,乃是當今凡姓田的似乎都是野種,都是春秋時代那位田家老祖宗亂來一氣,或借種生下來這批田姓子孫。柏先生罵人也罵得太缺德了,如果別人說柏先生是‘野種’,柏先生的祖宗不清不楚,柏先生三代以下都是……不告到法院才怪。”
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嚇(2)
離開主題而靠夾纏,而靠蠢血沸騰,也是絆腳石的法寶。古時候有一個姓田的或幾個姓田的教他的女人偷人,並不等於所有姓田的都是雜種,蓋當時姓田的多的是也,好比柏楊夫人跟野男人生了三百個男孩,難道連別的柏姓後代,也都不乾淨乎?不知道這算哪門子邏輯。不過這且不必管他,管他的是,柏楊先生最喜歡引用典故,沒有現成的,我就發明一個。不過真是上帝保佑,偏偏田太太偷人,不是柏楊先生杜撰的,要騙人也是司馬遷先生騙人,蓋正史也有,野史也有也。正史出自《史記?田敬仲完世家》,野史出自《東周列國志》八十二回。田恆先生殺了齊簡公姜壬先生之後,就是這麼搞的也。寫到這裡,順便建議絆腳石集團,於磨刀割別人生殖器之餘,最好多翻翻書,有識之徒大本營《中外建設》雜誌社論上,不是說過“足兵,足食,尤貴足教”乎?正是此意。假使閣下看過《史記》,或看過《東周列國志》,就不至說柏楊先生騙人,也不致煽動田姓朋友矣,而我們交起戰來,閣下才不致閃了尊腰。
(柏老按:一九六八年,我果然坐牢,田家亂生孩子,仍然是罪狀之一,軍法官一口咬定我“侮辱古聖先賢”,拿出《史記》和《東周列國志》呈到庭上都沒有用,田恆這傢伙,真害人不淺。)
祖傳老模子(1)
六
柏楊先生在《越窗報案》中,曾有一段反問,文曰:“廖維藩先生是反優生的,那麼,請問一下,如果貴閣下的千金小姐要嫁給一個三期梅毒的小子,你同意乎?抑反對乎?如果貴閣下的男公子要娶一個痲瘋的姑娘,你同意乎?抑反對乎?”
二號先生斥責曰:“柏先生的攻擊專家手法真高,運用‘如果’,運用‘乎’這些字彙,以逃避誹謗的法律,不過我們以為,也不能用罵了一條街的方法去罵人三代,廖維藩只談節育應否問題,與柏先生並無世仇,他的千金或公子亦未嘗開罪於柏先生,怎能用‘如果’‘乎’之類的惡意假設,進行攻訐?反過來說,如果別人用‘如果’‘乎’,說如果柏先生的第一任太太三期梅毒,如果第二任太太痲瘋,柏先生如何,這叫做‘易地而處’,我問柏先生何以處之?”
二號先生教柏楊先生易地而處,好吧,現在我易地而處啦,有人說我第一任太太害梅毒,第二任太太害痲瘋,我決不會氣得發瘋,一者,凡不合事實的攻擊,都不能擊中要害,擊不中要害的玩意,我都不在乎。二者,即令敝第一二任太太得了梅毒兼痲瘋,第三四任太太得了砍殺爾兼在江山樓掛招牌,我也不在乎,蓋那並擋不住我們辯論的主題,優生學固不因之而失其價值。柏楊先生錯在不該拿廖維藩先生舉例,現在吾知罪矣,且改之如下:
“廖維藩先生是反對優生的,那麼,請問一下,如果貴老友柏楊先生的千金小姐要嫁給一個三期梅毒的小子,你同意乎?抑反對乎?如果貴老友柏楊先生的男公子要娶一個痲瘋姑娘,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