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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把幻象當做了實體。如果我們洞悟到世界只是心造的幻影,而一切經歷體驗都只是幻覺,我們就會放棄所有的執著。
我痛苦,是一種感覺,我快樂,也是一種感覺,快樂和痛苦都是沒有實體的。我躲避痛苦,其實是在躲避一種不存在的東西,我追求快樂,也是在追求一種不存在的東西。我愛一人,是我在愛“這個人”嗎?不是。我是在愛她給我的那種感覺,如果我對她毫無感覺,我就不會愛她。我們自以為在愛某個“實體”,而實際上是在愛其給我們的感覺。如果某物不和我們的感覺聯絡起來,我們就不會對它產生好惡。同樣,如果我們的心念中沒有好惡的種子,我們也不會產生好惡的觀念。說到底,世上的事物根本沒有什麼美醜好壞之分,是我們的心念使事物產生了區別。
貪戀生,就必然要厭惡死,把生當做真實和實在,就必然得承認死會相伴而來。明瞭了世上根本沒有什麼會產生出來,也就洞悟到了沒有什麼會消失。事物的本質都是沒有實體的,無所謂生與死,有和無,生死有無都是事物的表象,產生於矇昧迷惑的心。
失去神性的人類
失去神性的人類
神性是對永恆的感知和歸依感,對自在之物的同一感,對變化的拒絕,神就是具有神性的人。如果神可以死去,那麼他肯定也是不畏懼死亡的。但結果恰恰是,神是不死的,他以自己的不死來成其為神。但不死絕不可能是他的願望,如果他有了此種願望,他也就不能稱為神了,而只能叫做不死的人。不死是人的願望,而不可能是神的願望。把神和人區別開來的是他的神性,而不是他的不死之身。神性是他的內在本質,而不死只是他的外在表象。有神性而無不死之身,不失為神。無神性而可以不死,就只能還是人,至多可以叫做不死的人。如果你身邊的一個鄰居就是這樣的人,你絕不能把他看作神。因為他計較起來可能決不弱於你,而背後議論起家長裡短來也和你一樣不遜色半分。
世人慕神慕仙,所求的並不只是神的內在本質(神性),而是神的外在表象(不死之身)。他們從心裡想要做的其實不是神,而是不死的人。如果神和人一樣,有生有死,我想那就沒有幾個人想做神仙了。說到底,人其實不是想成為神,想達到神的境界,他還是想做一個人,只不過是一個不死的人。但人又必須得死,所以,他註定要在恐懼中掙扎。至於神呢,由於他已進入神的境界,死與不死對他都無所謂了。說到底,怕死求生還是人的願望和想法。。 最好的txt下載網
自我的死
死亡的形式
如果僅僅把死亡當作一種物理事件,那末死亡就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但死亡同時還是一種意識的滅絕。即:他不會再感受到這個世界本身,他自己也將在這個世界上永久消失,再不會以一種可見的形式出現,這才是死亡最可怕的地方。如果僅僅是不再以一種具體的形式出現,而還保留著感受的話,那麼死亡就將是一件很有趣兒的事,就像小時玩的捉迷藏。你只不過是藏了起來,讓人們找不到你。不過,人們對你再也不會有興趣,他們根本就會把你忘了,你會感到很寂寞。
自我的死
死亡並不能讓人恐懼,讓人恐懼的是自我的死,倘若他人皆死,而我獨得永生,死便不會成為一個問題。成為問題的是所有人都要死,沒有人能夠成為例外,死是所有人共同的命運。人在這種無一漏網的劫難中,看到了死之恐怖。一個人的死對另一個人只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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