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殺神(第3/3 頁)
盡興之極,這是劍作為所謂君子之器達不到的效果。
那時的誅仙劍對此不服氣得很,但老主人是一個不接受辯駁的脾氣,它也只能和弒神槍暗暗吐槽偏心就偏心吧還要找理由,後來老主人身歸混沌,將弒神槍帶在身邊,把誅仙劍留在了此間天地,然後誅仙劍就擁有了第二任主人。
第二任主人是執掌天地殺伐的道君,帶著它大放異彩,四海八荒一干人等無不聞風喪膽,甚至還因此傳出了“誅仙劍陣非四聖齊至”不可破的威名,誅仙劍可膨脹了,就想帶著第二任主人去和第一任主人吵上一場“君子之器怎麼了,殺起人來難道不是一樣的效果?”的架,實在是吵不贏就讓第一任主人拿弒神槍和第二任主人拿誅仙劍做上一場,誰贏誰是爸爸。
但終究是沒有機會了。
再後來,仙界也不是沒有靠長兵器聞名於世的選手,譬如那個用火尖槍的,又譬如那個用三尖兩刃刀的,還有那個用如意金箍棒的,那可都是能拿大鬧天宮當畢業設計的猛男。
可是漸漸地,仙界風氣糜爛了起來,就沒啥人用長兵器了,都是耍劍。
再後來,特麼耍劍的都沒有了,能掐法訣就掐法訣,能用特效就用特效,論及肉身強大程度,要是沒個法力護體,那幫神仙是真的連女孩子都公主抱不起來,弱雞得一匹。
屬實是一代不如一代!
可是,在這樣一代不如一代的大環境之下,竟然還出現了一個能耍槍會耍槍還耍得這麼六的?!
誅仙劍頓時非常有危機感。
特麼當年我和弒神槍爭寵就算了,都是先天至寶爭寵不丟人,特麼現在我需要和這後天煉製出來的法寶爭寵?弒神槍知道了不得笑死我?!
我得三下五除二滅了那些小妖精!
於是,瞅著玄明真人在一群氣息恐怖的兇獸之間竟然還能氣息勻稱,渾身浴血還能瀟灑寫意,反覆確認過他沒有什麼生命危險,誅仙劍才在玄明真人腦海中問出聲來:“真人,你的本命法寶到底是什麼?是劍還是槍?”
我怎麼看都覺得那把劍是本命法寶,那把槍也是呢?我的第一宮鬥對手到底是誰?
玄明真人在殺怪呢沒有想太多的空間,只隨口答道:“前輩,本命法寶並非只有一件呀,按理說,認主的法寶不是都可以稱之為本命?”
“但你總不可能都培煉吧。”誅仙劍不懂了,“固然一個人可以讓很多件法寶認主,但丹田和泥丸宮內的法力和神識卻是有限的,培煉了這一件就難免疏忽了那一件,都培煉便難免影響自己的修為進境。這是常識……”
“這是常識。”玄明真人笑了笑,槍尖流轉殺怪不停,回答的聲音仍然保持著平時的語速,牛批得不行,“但是那是仙界的常識,修仙界是不能這樣做的。”
“此話何解?”
“仙界環境相對沒有那麼惡劣,鬥法什麼的也不是特別兇殘,自然可以專一地培煉最合適的寶物。”玄明真人道,“但是在下界,總會有仇家會反覆計算你的戰力,針對你的短板來安排對你的圍殺,而任何法寶都會存在短板,倘若放任自己在某一個方面絲毫不知或者有明顯的殘缺,那大道無情,歲月漫漫,常在河邊走,總有溼鞋的一天。”
頓了頓,玄明真人苦笑一聲:“所以相比起隕落,同時培煉許多法寶即便會讓修煉的進度慢上一些,卻是相對穩妥的做法。無非就是修煉時辛苦些罷了。再說了,培煉法寶也未必是什麼壞事——法力常出常進,反覆積累,經常使用,自然比積累一次,法力到了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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