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1/5 頁)
今天收到你九號的信。扁匣章刻工是不錯。香港涉訟,如能敲些銀子回來,亦一佳事。不過本官司老手特奉告兩點:
一、別人誹謗之言,並非一時法律或文字所能平反,
即使官司贏了,文章寫了,也不能完全有用。
二、不能生氣,因為不值得生氣。
明白這兩點道理,才能自得而不苦惱,才算瞭然人生真相。
Plartoy我在臺灣可側面買到,你改寄上次寄美而我沒收到的那些如何?可考慮寄掛號。因為掛號不易被貴黨中飽;不過掛號被檢查的可能更大,但既是pin-ups之類,若碰到性冷淡之檢察官,理合放行。
價錢能否在香港替我買到英文 adults only的 Erotica一類的唱片,就是洋人的春宮唱片?我極感興趣。今年一月五號Newspeck上登出的Jane Birkins的法文這類唱片,想也極好。只可惜我的法文已忘光了。 沒有政治、學術等自由,自不足怪,但是連性的自由也管制,實在可管得太多廠一點!
敖之
一九七O年四月十六日
四十八
Y:
四月十六號回你四月九號信後,半年不通音訊,港方有人來,膽小乏味,約我在舞廳見,甚至不敢到我家來看看受難者,我謝絕之。這種朋友,還是隨他去吧。八個多月來,一直被house arrest,修養功深,連樓下的貴黨偵騎都交相佩服,認為看得枯燥之極,直如“守靈”一般——我在樓上一如死人,毫無動靜,可一連多日足不出戶。不過雖不出戶,一出則不乏驚人之舉,如九月四號半夜,我忽約來 The New York Times兼Time-Life的 Correspond。t Donald H.Shapiro和 The Asso-ciated Press的 Correspondent Leonard Pratt跑到新店安坑監獄,去興師動眾的接雷震出獄,害得他們無法封鎖這一訊息。我曾對他們說:“抓人看人是你們的勢力範圍,可是煽動國際輿論是我的勢力範圍——今天我要施展我的勢力範圍。雷震轟轟烈烈進去,不可以偷偷摸摸出來。他進去的時候是老虎,出來的時候不該是老鼠。所以我來了。廣東話說‘不是猛龍不過江’你們看著辦吧!”
。。。。。。
去年十一月十三號晚上你說以後出書要我還,如今你說到我做到,不知你可滿意? 臺灣一別經年,可有小歸之計?如再回來,我真不願你再攪得天下大亂。我太聰明瞭,我想找可以判斷出許多真相。我總覺得我的敵人沒變,可是朋友卻多變了,想來也真乏味。
敖之
一九七O年十月六日夜四時
給G的九十四封信
一
(此信起,G在臺北)
親愛的476702:
你的點心還在我這裡,可是隻剩下空盒子了。
你什麼時候跟我“換”照片?
鑰匙還你,黃顏色變成了白顏色。
星期五一定要來,你不來我的“靈性”就沒有了,一定講不好。你來,我要在講演時開你一次小玩笑。
星期五講過後,我們再去老地方好不好?我要看你“進步”的成績。
你的 R5O1310
一九六二年四月八日早上
(敖按:阿拉伯數字為G和我在臺大的學號。我是研究生,所以學號前有R字。)
二
G:
看溜冰入場券兩張,隨信附上。
如果你有興趣跟我一齊看,請在五點十分至五點二十分到文學院正門口,我等你;如果你願意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