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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
把電話掐了!
電話那頭的大眼,抱著電話,還在大罵:“你小子,tm怎麼又掛我電話?你到底是住哪阿?”
“麥麥,咱們明天搬家。”吃飯的時候,任甄看似隨意的提了一句。
“為什麼?我們在這裡住得好好的。”
“地方太小了。”
“不小!夠了!小區的人很好,我還和……”
任甄看了麥麥一眼,麥麥沒有再說下去,看來眼神比語言好使。“來,吃菜!”
往麥麥的飯碗裡夾了一筷子。
麥麥挑起了眉尖,往嘴裡送了一口飯,猶豫的道:“那晚點再搬行不?”
“不行!”
“那王阿姨那邊怎麼說?”
“暫時不說,晚點再告訴他們。”
“好嗎……”
麥麥妥協了。
妥協……
這對以前來說,不可能發生的事,最近卻越來越常發生。
突然發現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任甄什麼時候成了這個家的家長了?難道她不她?想到這個,她也覺得有點鬱悶。
……
……
大眼辦事還算靠譜,第二天一大早問清楚任甄的住址後,就開著那輛二手大奔過來了。
“這是你媳婦?就這點行李?”他留意到任甄只拿著一個不大的行李包,麥麥手裡拿著上次從大媽那裡買的破盒子。破盒子現在用來給麥麥裝一些頭花之類的。
“這是我妹妹,東西夠了!”
說這話的時候,任甄腦海裡突然浮現出當初兩人來南田時拎著兩大麻袋的情景,不由得咧嘴笑了笑。
大眼看不明白這笑的含義,反而越發覺得任甄古怪,斜著眼又看了一眼麥麥,問道:“那換洗衣服呢?”
“到時候再買。”
無奈的搖頭。
這個任甄搬個家搞得像逃難似的。幸好他不是第一天認識這個傢伙,否則一定會把任甄當作瘋子。
到了住的地方一看。還不錯!兩房一廳,乾淨整潔,小區環境也好,沒什麼可挑的。任甄和麥麥都很滿意。
大眼扔過來一串鑰匙和一份購房合同,“錢幫你交了一年的房租,從你那二十萬里扣的,所以你就別給我了。順便告訴你,我也住這個小區,沒事可以找我,有事不要找我!”
“放心,有沒有事我都不找你!”
“你這個玩藝有點意思,還真像是個老東西。”大眼被麥麥放在茶几上的手飾盒吸引住了。
“你才老東西呢!”
大眼白了任甄一眼。
覺得這個人怎麼好話賴話不會聽,老東西是古董的意思,當然除了他這種有文化的人,一般人也聽不懂。
沒有和任甄計較,專心看這個手飾盒,越看越覺得裡面有名堂。一時沒忍住,他衝任甄道:“你這個東西不如賣給我吧,我挺喜歡的。”
“賣給你?你以為這是古董?”
任甄不以為意的笑笑,這個破玩藝?這次要不是麥麥堅持要抱到新家,說不定他早就扔掉了。
“我是說真的,賣給我吧。”
“我也是說真的,不賣!”
“那要不然這麼著,我幫你拿去估個價,要是價好了,我幫你賣了。”
任甄見大眼這麼認真,不想為了一個破盒子掃了對方的興致,於是把手飾盒往大眼懷裡一塞,“拿去,拿去,隨便估價,要有人願意買就幫我賣了,但是有一條,我就不賣你。”
他這麼說是怕大眼吃虧,但大眼卻急了:“賣給我怎麼了?你是不是怕我把你的古董吞了?”
“不怕!要怕我就不給你拿去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