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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妹妹也想照。可2寸的只能放3個全身的人,我們沒打算讓小妹妹照。小妹妹哭了,亞志姐就放棄照相,讓小妹妹照了。
有志向的赤峰女孩
授予二等功的除了張金來,都是班排長。唐亞志是唯一被授予二等功並被追認為*黨員的普通兵團戰士。
她不是個一般女孩,幹什麼都要請示父母。她嫌“芝”字女裡女氣,就自己做主把名字中的“芝”改為“志”。她一個姑娘家不單會木工,會修傢俱;還會做鞋、補鞋,把小錘頭用得爐火純青,一敲一個準兒。
她眉清目秀,頗有姿色卻偏偏不想靠嫁男人這條捷徑來過好日子。她確實有志,拒絕了一個個說媒者。非要自強自立,憑自己本事闖出一條路。
走時全家人都哭了,她卻沒掉一滴淚。母親氣得罵她心狠。到了兵團,四野茫茫無人煙,連間房都沒有。大家都傻了眼,有些女生止不住淚流滿面。她卻哈哈大笑,真心喜歡上了這片大草原。
她勇敢豪爽又樂觀,早在1967年初,就曾獨自與眾多男同學一起步行串聯,翻山越嶺,從赤峰走到密雲。正如秋瑾所說:“身不得,男兒列;心卻比,男兒烈。”到兵團後,她努力工作,一點不惜力。無論陰天下雨,身體多累,情緒總那麼健康飽滿,總是笑眯眯的。她好像天生就不知道憂愁,從不哭哭啼啼想家,身上總洋溢著一股朝氣,毫無小女子的軟綿綿、嘰嘰喳喳的特點。
她似乎有什麼預感,出事前8個月就與妹妹交換了外衣和襯衣。救火時,有家屬勸她:算了,別去了,少你一個不要緊。她微笑著搖搖頭,飛快地奔向隊伍,美麗的眼睛閃著興奮的光芒,奮力跑著,不知道這是一條通往她生命盡頭的4里路。
片刻,她大口喘著氣走了。她回應了領導的召喚,良心的召喚,時代的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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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愛民 炊事班長的苦衷
王愛民(1953—1972)
1953年8月12日生於林西縣,漢族,69屆初中畢業生。1971年3月19日參加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五師四十三團,任四連戰士、上士、炊事班長,1972年5月5日為撲滅草原大火犧牲,享年18歲,被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授予二等功,追認為共產黨員。
★採訪記錄
王愛民的母親孫淑珍:
愛民是高個子,比較胖,外號小胖。她父親是林西縣醫院的藥劑師,轉業軍人,黨員,後來當了主任,我沒有工作。我一共有6個孩子,愛民是老大。
我今年73歲,愛民在家裡能幫助我管家,幾乎是半拉家長。“*”中,我成分高,是富農,整天被叫去訓話,學習。她就在家裡帶弟妹,給弟妹們做飯,縫縫補補,送弟妹上幼兒園。
家裡除了我,她是主力,幫我跑腿兒幹活。我身體不好,血壓高。她很關心我和弟弟妹妹。
愛民學習不錯。性格開朗、活潑好動。喜歡唱歌。跟街坊、同學都處得很好。
去兵團前曾在郵電局幫忙,不掙錢,義務給人幹。報名去兵團時,沒告訴我,怕我不讓她去,那年才17歲。家裡孩子多,她想早點出去,減輕一下家庭的負擔。
走後,她來信說,那地方可好了,一去了那兒就不想回來了,跟當兵一樣的待遇。去了兩個月,就寄回來10塊錢,讓給弟弟妹妹買本子。
到兵團一年多,沒享福。一去就在炊事班,天天做飯,沒休息的時候。後來她當了炊事班的上士,負責給食堂採購。這中間,她回來過兩次,給連
裡買各種食物,如糧食、菜籽油、小豬、小雞、粉條、豆子,等等。回家可忙啦,見天在外面跑。還讓家裡幫助她買東西,讓她爸給她買老鼠藥、老鼠夾子。因為連裡食堂的老鼠多,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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