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2/5 頁)
餘兩。
十月,直隸總督高斌奏、勘估昌平州、居庸關、居庸上關、八達嶺南口、沙河、鞏華城、三河、薊州、玉田、豐潤、盧龍、撫寧十二處城工。應行修理。至十三年閏七月,直隸已修城垣四十六處。
乾隆十年四月丁巳,四川巡撫紀山奏稱:川省城垣,於乾隆三年,經調任撫臣碩色分別緩急工程,估需工料銀一百二十餘萬。部覆俟有水旱不齊之年,以工代賑。今查邊城十二州縣衛,均應先修。按報部冊核算約費二十餘萬兩。川省實無可動之項,各州縣亦無額設公費,不得不因地制宜,酌開急公之例。
庚申,貴州總督張廣泗奏請開浚赤水河,順流直達四川重慶。開通後,每年可省每年運京銅鉛腳價銀一萬三四千兩,下部議行。翌年春,工程完竣,用銀三萬八千餘兩,以兩年所省運鉛腳價即可完補。
是月,山東巡撫喀爾吉善議奏:東省城垣共一百十二州縣衛所。應行修理者,共約需工料銀一百數十萬兩。需用浩繁,請酌動司庫存公銀,按年陸續興修。如地非衝要,留俟水旱不齊之年,以工代賑。
九月,署兩江總督協辦河務尹繼善等議奏:安省各屬城垣,應修葺者,計三十九座。臣等酌情形之緩急,估銀數之多寡,挨次興工。
十一月,雲南總督兼管巡撫事張允隨覆奏:查修通省城垣,總計完固者五十六座,已興工改建者一座,現飭粘補者九座,題明以工代賑者十座。惟順寧、劍川二府州城垣,年遠殘缺過多,必須重建。
十二月辛亥,今因三年之內,普免天下錢糧。諭令密寄信與各省督撫,查察彼地情形。如城垣等工,若有必不可緩者,則奏請興修。其稍可緩者,則待至二三年後,亦不為遲。
乾隆十一年二月甲子,甘肅巡撫黃廷桂疏稱:甘肅通省應建倉廒一千四百餘間,已準部諮匯題,共估需工料銀七萬八千八百一十餘兩有奇。食為民天,勢難俟經費有餘,再行動修。查前奏準興修之甘州、河州、狄道州城工,目前尚可暫停。請即以修城估項,移作建倉廒之用。
乾隆十六年,淘挖都江堰,'26'……等等,各項工程,一時不易中止。
與此相關的,還有許多“現代化”措施被提上日程:
乾隆元年四月丁丑,命歸化城設立養濟院。諭:各省郡縣州邑,皆有養濟院,以收養貧民,此即古帝王哀矜煢獨之意。
五月庚戌,諭總理事務王大臣:聞吳下風俗,篤信師巫。病不求醫,惟勤禱賽。中產以下,每致破家。地方官亦當曲加訓誨,告以淫祀無福,嚴禁師巫,勿令蠱惑,亦保民之一端也。
乾隆四年十一月,署廣西巡撫安圖奏:粵俗尚鬼,歲時伏臘,家家賽願。病不求醫,亦惟諂禱。聚集親朋,酣飲而散。現飭有司勸化,以除錮習。得旨:此雖探本之論,然須行之以漸,不可欲速也。
乾隆十三年十二月,署江蘇巡撫雅爾哈善奏,吳俗尚鬼,素多淫祀。蘇郡上方山,向有五聖邪神為崇,久經前撫臣湯斌題明毀禁,近復立有神像。又常熟地方興行鬥會,俗人道扮,拜斗書符,有幹律令。臣俱嚴加飭禁,查拏究處。
乾隆元年五月,江西巡撫俞兆嶽條奏:民間鬥斛之制宜畫一,禁演扮淫戲以厚風俗。得旨:王者之道,同律度量衡。蓋以此民間日用最切之事,而風俗人心之所關也,宜令畫一之奏是。但不可有欲速之心。
六月甲戌,從大學士兼管工部尚書邁柱之請,頒工部現用營造官尺式於直省,凡工程俱用部頒。
乾隆三年十二月丙申,諭令各省督撫轉飭布政司,遵照徵收錢糧之天平法馬,制定畫一之戥。
乾隆初年,完善了已有的糧價呈報制度。'27'
乾隆元年六月,河南巡撫富德奏:救荒之策,止憑社倉冊籍,尚未盡善。請令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