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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歡點最大份的,裡面什麼都有的那種,但她不是眼大肚皮小的人,通常情況下點了的食物,她一定會盡力吃完,哪怕胃都撐到難受,非要他強制性制止,她才收手。
很多次回家吃胃藥,信誓旦旦說不會,下一次卻又上演追悔莫及。
想到這裡,他忍不住笑。
和顏筱在一起之後,他變得很容易被逗笑。
她說是因為和笑點低的人在一起,笑點也會跟著變低。他只淡淡回答,是因為她這個人很有喜劇色彩。
氣得顏筱來掐他。
當時不敢多看他兩眼的人,現在居然敢以下犯上對他動粗了。
說到當時,顏筱就要一臉委屈,說自己人生中第一次給人做飯,第一次給人告白,就遭遇毀滅式的拒絕。
他問什麼是毀滅式,畢竟當時自己表現得也並沒有過分狠心。她回答說,感覺天一下子就塌了,覺得自己這輩子就這樣完了。
再也不會找到比他更好的人,還不如死了算了。
她說得似不經心,只是在描述當時的心情,他卻聽得入心,有點疼。
後來在她日記本上看到那一天的日記,只有一排字:
一見君子誤終生。
不符合顏筱氣質,酸溜溜的文藝氣息,他卻不覺得好笑。
因為一筆一劃寫得很用力。
如果沒有在一起,他不知道她會不會真的像她說的那樣,找不到更好的人,誤了終生。
在他看來,顏筱是個很簡單的人,簡單的人更容易幸福,無論嫁給誰,她都是會把自己過得很幸福的女人。
大概幸運的是,他懂得欣賞她的天性,所以,她的簡單也分了他一半,讓他覺得,這個世界因為她,而變得天真了一點,有趣了一點。
他從小就不是一個有趣的人。
小時候還不懂學習有什麼用,就埋頭學習;還不懂得欣賞貝多芬莫扎特,就開始學鋼琴;也不是因為“想要救人”這種高尚理念學醫,所以選擇水準要求雖高,但相對輕鬆的專業。
倒也不是情感生活一片空白的人,有過幾段戀情,最後無疾而終,因為對感情看得認真,漸漸地也就失望。
想要避免這種失望,就只能謹慎地選擇希望。
所以他很多時候都選擇做個局外人,別人的喜歡,只是別人的事,他看得淡,不用力拉遠距離,也不給予回應。
知道怎樣活得輕鬆一點,卻不知不覺變成了世故的樣子。
一路上出乎意料的,大概就是做自由電臺,得到很多回聲;另一個,就是和顏筱在一起。
讓他的軌道,和預期的,遠離了那麼一點,但此後人生已截然不同。
顏筱常甜膩膩地說,我一定攢夠了幾輩子的運氣才能和你在一起。
他卻覺得,遇見她,才是他的幸運。
回家的時候,顏筱去逛超市,買了一堆酸奶零食,又雙手合十捧在胸前一臉祈求地看著他。
他很快懂,回應:“薯片?門都沒有。”
“不是……”
“鳳爪?”
“不是……”
“快說。”
“我想吃冰淇淋。”
“……你不是剛吃過?”
“我買些放冰箱。”
走出超市她都還在戰戰兢兢地碎碎念:“我每天只吃一個,你不信可以檢查!”
回了家,顏筱躺在沙發上玩ipad,又突然伸腿過去碰了一下霍澤析。
他正在看電影,感覺到之後詢問地看向她。
“霍霍,你喜歡兒砸還是女兒?”
“女兒。”
“女兒?!”
“怎麼?”他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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