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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蜜兒在加班,最近上頭又要檢查環境衛生,她們被迫加班,連中午都不許回家。我正百無聊賴,靳宇打來電話說他晚上有事不回來吃飯,讓我和媽不用等他吃飯,我剛想說媽不來了,晚飯沒人做了,他卻嘟的一聲掛了電話。
我的晚飯在哪裡啊!我很是煩悶,忽然腦子裡靈光一閃,他們不許我出門,如今他們都不在,天老大,我老二,我要自己做主人了!
三下五除二,換上棉質寬鬆運動裝,我就出門了。只要傷口蹭不到,不和人發生碰撞,我就絕對安全。
來到久違了的大街上,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在家裡呆了不到一個月就如此,要是被抓進監獄,身心該是多麼備受摧殘那!我正在那裡為監獄的犯人們哀嘆,有人在我面前停下了。一抬頭,正是鄰家女孩新竹。自從上次的“相思湖事件”後,我和她撕下了偽裝,完全以階級敵人的姿態相對了,我不明白她幹嘛還要橫在我眼前。
“借過,麻煩讓一讓,你擋著我的道兒了。”我冷冷地開口。
“我有話要跟你說。”新竹絲毫沒有讓道的意思。
“我不認為我們之間還有什麼好說的。”
“看到我手裡的東西了麼?”她衝我揚了揚手裡的東西,竟然是香蠟紙錢。小城慣有祭奠去世親人的風俗,但今天不是清明節啊?
“今天是我姐姐新蘭的祭日,她去世十六年了,每年的這一天,靳哥哥都會去公墓祭奠她,即使他不在小城,也會打電話讓我把他的心意捎到墳上去。你以為靳哥哥真的喜歡你麼?他不過是喜歡你的臉罷了,因為你的臉上有著新蘭姐姐的影子。”她恨恨地說。
“我不會相信你說的話。”我簡單地回答她。
“哼!你別再自欺欺人了!這張相片拿去看看,你就沒那麼自信了!”她說罷,塞了一張相片在我手裡,轉身走了。
“忘了告訴你,今晚你最好自己先睡,靳哥哥十二點以前是不會回家的。哈哈!”她回頭衝著我大聲說著,表情顯得有些猙獰。
我本想扔掉那照片,但鬼使神差地還是放到眼前。照片是黑白的,看樣子是翻拍過的,年代很久遠了,右下角還印著“風華照相館”的字樣。相片裡是一個少女,十四五歲的模樣,鼻子以下蒙著紗巾,我很奇怪,一般拍藝術照蒙紗巾時,不都是隻露出眼睛麼?細細看了幾遍之後,總有種熟悉的感覺,卻又說不出來到底是什麼原因。
路過前面一個賣女子飾物的小店,心中靈光一閃,取下一條白色絲巾,對著店裡的鏡子,把絲巾矇住嘴唇從腦後綁了,鏡子裡出現的那張臉——正是相片裡那張臉,只是比那張臉多了些成熟。
我的心豁然跌倒了谷底!真像原來是這樣!
儘管我一直都很懷疑他娶我的目的,也有過各種各樣的猜測,但是最終以為,他不過是因為我看著還算樸實,而他爺爺又急切地盼望他結婚,所以才匆匆選了我。卻原來,只是因為這張臉!
這樣狗血的真相!我卻一直都沒有想到,一直以為只有小說電視裡才會有的情節,此刻卻在我的生活裡重演了!我一時分不清是在小說裡還是在現實裡,腦子發懵,迷迷糊糊在路邊的臺階上坐下。
我不過是一個去世了十六年的女孩的影子,她才是那個真正幸福的人。這世間什麼才是永恆的?只有逝去的人。因為他們永遠活在我們的心裡,因為活著的人永遠也無法和他們爭鬥,僅此一點,我就是那個徹徹底底的輸家了!
我苦笑著,心裡暗自慶幸:還好,我還沒有愛上他,一切都還來得及!
可是,為什麼心會隱隱作痛?這些日子的相處,在納木錯湖邊他不顧生命危險要進到火場裡去救我,難道都不是因為愛?哦,對了,是因為愛,他不會讓一張和新蘭一樣的臉毀於火場,當年不知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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