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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種政府更好?是單一的政府呢,還是混合的政府呢?
這是政論家們所激烈爭論的問題;而對於這個問題,也必須
做出像我上面在論各種不同的政府形式時所已經得出的同樣
的答案。
單一政府的本身是最好的,就只因為它是單一的。但是
當行政權力並不是充分依附於立法權力的時候,也就是說當
君主對主權者的比率大於人民對君主的比率時;就必須對政
府進行劃分以彌補這種比例上的失調了。因為這樣一來,政
府的各個部分對臣民的權威並沒有減少,而它們的劃分又使
得它們全體都合在一起也不如主權者強而有力。
人們還可以設立各種居間的行政官以防止這種不便,這
些居間的行政官並不妨害政府的完整,而僅僅能起平衡上述
兩種權力的作用並能維護他們相應的權利。這時候的政府並
不是混合的,而是有節制的。
人們還可以用一些類似的方法來補救與此相反的不便;
當政府過於鬆弛的時候,就可以設立一些委員會使之集中
化,這正是一切民主制國家所實行的。在前一種情形下,人
們劃分政府是為了削弱政府;而在後一種情形下,則是為了
加強政府。因為強力的極限與軟弱的極限同樣地都出現在單
一的政府之下,反之,混合的形式則產生適中的力量。
第八章 論沒有一種政府形式
適宜於一切國家
自由並不是任何氣候之下的產物,所以也不是任何民族
都力所能及的。我們越是思索孟德斯鳩所確立的這條原則,
就越會感到其中的真理;人們越是反駁它,就越有機會得到
新的證據來肯定它。
在全世界的一切政府中,公家都是隻消費而不生產的。那
末,他們所消費的資料從何而來?那就來自其成員的勞動。正
是個人的剩餘,才提供了公家的所需。由此可見,唯有當人
類勞動的收穫超過了他們自身的需要時,政治狀態才能夠存
在。然而,這種過剩在全世界的各個國家裡並不是都一樣的。
在某些國家裡,它是相當大的,但在另一些國家裡卻微不足
道,另有些國家裡根本就沒有,再有些國家則是負數。這一
比率要取決於氣候的好壞,土地所需要的勞動種類、物產的
性質、居民的力量和他們所必需的消費量的多少,以及這一
比率所由以構成的許多其他的類似比率。
另一方面,各種政府的性質也不一樣,它們的胃口也有
大有小;而且這些不同還要基於另一條原則,即公共賦稅距
離它們的來源愈遠,則負擔就愈重。衡量這種擔負,決不能
只根據稅收的數量,而是要根據稅收轉回到原納稅人的手裡
時所必須經歷的路程。如果這一流轉過程既簡捷而又規定得
好,那末無論人民納稅是多少,都是無關緊要的;人民總會
是富足的,財政狀況總會是良好的。反之,無論人民所繳納
的是多麼地少;但是,如果連這一點點也永不再回到人民手
裡的話,那末由於不斷的繳納,人民不久就會枯竭;於是國
家就永遠不會富足,人民就永遠都是貧困的。
由此可見,人民與政府的距離越擴大,則貢賦也就越沉
重;因此,在民主制之下人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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