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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手們拿到好曲子,就跟歌手拿到一首好歌一樣,會有一種非常興奮,急於表現出來的衝動。
《青花瓷》就是這樣的好曲子,周霖的編曲做的非常詳細,大家又都是專業人士,幾乎不要太多的準備,探討了幾句之後乾脆直接進入彩排。
任菲菲站在舞臺中央,燈光打在她的身上。
儘管她只穿著簡單的白襯衫牛仔褲,可當燈光照映,她就好似煥發出了無窮無盡的光彩。
周霖站在任菲菲身後的光影邊緣,手裡捧著吉他。
參加了《最強唱作人》,周霖就註定要放棄了低調的生活。
不過還好,更多的光芒都集中在任菲菲的身上。
周霖覺得,只要自己不開口唱歌的話,還是有希望走在街上不被人認出來的。(未完待續。)
第0270章 舞臺上那個光彩奪目的你
任菲菲站在舞臺上。
彩排而已。
燈光還沒有完全佈置好,臺下也沒有觀眾,工作人員在四周走動著忙碌著,偶爾才會往她身上注目一眼。
夠了,已經足夠了。
就算沒有人注目,只要知道自己唱的歌有人認可,只要知道自己身後站著周霖,便足夠了。
她的腦海之中瞬間閃回了許許多多的畫面。
她從小循規蹈矩,聽父母的話,長的也漂亮,跟著母親出去的時候很多人都會笑著摸她的頭誇獎,說她以後一定能長成一個很漂亮的姑娘。
她中學的時候曾經喜歡過唱歌,還曾經學過一段時間電子琴,可學業太重,練習了兩個學期就放棄了。好在她還記得一點,現在編曲的時候都能用得上。
高中時她經常會收到情書。她也偶爾會偷看言情小說,偶爾會看偶像劇,偶爾會幻想能不能有一天碰到一個白馬王子,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可她把那些情書都撕掉了,連拆開看的勇氣都沒有。她認真的學習,甚至不記得高中時期有過幾次開心的經歷,就糊里糊塗的考上了大學。
大學時,師範學院幾乎都是女生,想認識個男生太難了。寢室和別的學校聯誼她都害羞的不敢參加。直到大二一個偶然的機會她才加入了音樂社,認識了那個帥氣的學長。
她恍惚的記得曾經很喜歡那個學長,偷偷在日記本上寫滿學長的名字。如痴如醉的欣賞學長的彈奏和演唱,暗自學吉他學唱歌手指都因為彈吉他彈出了繭子。
有些記憶已經不清楚了,曾經她以為自己是那麼愛著學長。一生一世都會永遠記得他。可站在舞臺上,任菲菲忽然發現她都有點想不起那個學長的樣子了。
她只記得那一次哭的很傷心,因為看到了學長和女朋友的親密。從那之後她就不再彈吉他也不再唱歌。
然後就畢業了,她成為了一個老師,每天穿的端莊站的筆直不苟言笑,只是偶爾在講臺上看著臺下青春的學生們,偶爾會生出一種自己的青春怎麼還沒來得及度過就失去了的懷念。
再之後。她莫名其妙的被周霖勾引了音樂的懷念,與其說那是懷念音樂,不如說那是懷念曾經擁有過的熾烈和瘋狂。不如說那是懷念她剩下的那條青春的小尾巴,不如說那是她在為生命中的種種不可能和可能在做出一點垂死的掙扎!
掙扎?她微微的笑了,恰好一束燈光打在她的身上。
她穿著白襯衫,商場裡100多元的那種。很普通。因為襯衫稍微有點寬鬆。下襬隨便打了一個蝴蝶結,看起來就像是腰間飛舞著一隻白色蝴蝶。
她穿著牛仔褲,品牌的,花了300多元。
她腳下踏著一雙169元的平底帆布鞋。
她用一條皮筋束著馬尾辮。
她走在街上,會很平凡。
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