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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還有另一個我存在,酒精令他澎湃而出。”最終,創作也從我身上的那一
條縫隙中流了出來。
所以說,那段時間就像是某種爆發,觸犯所有規則,把能做的壞事都做了,最終,我被逐出學校的時刻也來到了。父親透過捐助的方式———這只是我的猜測———令我得以重新回校。哥哥將我拉到一邊,對我說:“你知道嗎,你並非唯一一個有著這些感覺的人。這兒還有很多孩子,他們有著和你一樣的態度,但我們都在學校的報社裡幹。”於是,哥哥帶我去了校報辦公室,儘管他其實並不是真的很想讓我加入,畢竟,我是他的小弟弟;但最終我還是和那群人搭上了。我又捲入到一種大肆破壞的行為之中,只不過,這一次的破壞僅限於思想範疇,而破壞行為的主要形式則與電影有關。故意惹毛學校的最好辦法就是打電影牌,因為按理我們不能在校報上寫關於電影的文章;所以說,我最初之所以與電影發生
關係,是將它當作了一種反抗的手段。
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鎮上有家小電影院瀕臨破產,絕望之際,他們開始放藝術片,包括所有的伯格曼早期作品,因為加爾文大學的小夥子們願意來看。其中的原因,一部分在於,兩者的感覺———北歐新教的感覺和我們的感覺———是一樣的;還有一部分的原因則是其中的反抗感,那種一點一點最終獲得勝利的感覺。第二年,學生們寫了篇伯格曼新片的影評,結果校方並沒有將校報關閉,於是學校裡又有了電影俱樂部,開始在校外放電影,校報
自然也會發表這些要放的電影的影評。
凱:所以你除了寫文章之外還開始負責搞電影俱樂部?
保:是的,在我大二和大三時。電影俱樂部建在校外,校方對
這點有意見,於是雙方同意,將它搬到學校裡來,這樣的話,校方能知道學生在放些什麼電影,而電影俱樂部也能得到學校非正式的認可。於是我去了那兒,安排了越來越多的爭議電影在那兒放映,我不僅會在校報《鐘聲》上寫影評———通常都由我自己來寫,還會找校內一些比較自由派的學生來寫,特別是神學院的那些———還會在電影放完後展開討論。某某教士、社會學系的某某教授,都會和大家坐在一起討論影片,電影越具有爭議性,我找來參加討論的神職人員級別越高。我們的研討會越辦越出名,能夠容納五百人的視聽教室座無虛席,我請來多位牧師參與討論;盛況持續到我們放映《維莉蒂安娜》(Viridiana)的那一次,它成為壓
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1'
那段時間,收來的門票錢都進了我和我朋友們的腰包,因我們並沒有什麼正式的組織機構,最終,校###得一定得對此加以控制了,於是他們讓我寫份組織章程出來。章程寫完之後,他們同意採納,但前提是我不再參與電影俱樂部的管理工作。那些年,我們的電影俱樂部一直都是個半合法組織,對電影的選擇十分大膽:《諾言》(Ordet)、《去年在馬里昂巴德》(LastYearatMarienbad)和《納扎林》(Nazarin),'2'都是些有想法的電影;但當它成為完全
合法的組織,甚至被列入選修課課程之後,娛樂片的力量佔了上
風,放的電影越來越沒挑戰性。現如今他們乾脆只放些毫無價值的片子。
凱:那段時間你一直堅持寫影評?
保:寫影評是我為打入校報那個圈子而採用的辦法,因為當時的我什麼背景都沒有。但第一年讀完,我搗蛋鬼的名聲早已在外,可實際上我已將自己惹禍的觸角伸向了藝術領域。
我說:“好吧,既然你們不讓我再弄電影了,那我就去搞校報。”但是,要管校報,你必須被人選舉上去才行,可是鑑於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