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5 頁)
的功夫是讓水仙開花。”他一拳輕敲她腦袋中央。
“你欺負我,你不愛我了。”她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樣,腳跟悄悄地往後移。
米蟲守則第二條:有好處拿千萬別客氣,遇到危險立刻腳底抹油,有多遠跑多遠,絕對不能回頭。
他心一軟地揉揉她頭頂,“米蟲芊芊,你的志氣哪去了?”
“被米蟲吃了。”米蟲不需要志氣。
能屈能伸乃米蟲本能,不然她哪敢賴在家裡好幾年由兄嫂供食,不在乎的一再換工作。
從小命太好了,有父母疼、大哥寵,所謂立志要趁早,她國小六年級的作文寫“我的志願”時,偉大的米蟲事業笑倒全校的老師,一致佩服她的雄心壯志,要她好好朝蛻變成米蟲而努力。
同樣的“我的志願”在國二的作文課出現,她一如初衷寫著——我長大後要當一隻好吃懶做的米蟲,成天不務正業地找個金主供養我一生。
結果,班導師找來縱容她米蟲思想的父母,經過一番長時間的溝通,大人們皆認為她還小,一時搞不懂她人生的道路在哪裡,所以一笑置之。
到了高中時期,她又寫了一篇“我的志願”在校刊發表,驚世駭俗的言語有幸蒙教官點召,措詞嚴厲地問她是否從事援助交際,她驚訝的大笑教官腦筋壤掉,於是她被記了兩個大過。
因為她在校成績優異,又有班導師和各科老師講情,明過改為暗過,也就是不加入學期末的品德評分,只是她每個禮拜六得去輔導室報到,聽一大篇令人昏昏欲睡的勵志講座。
直到畢業當天,輔導老師語重心長的告訴該名教官,左同學沒救了,她註定當只米蟲。
這番話讓教官的瞼刷地全黑,直到她考上T大法律系才放晴。
可是,他似乎放心得太早了。
“你要當只米蟲我是不反對,但是好歹尊重我這位”金主“,給我實質待遇,別讓我像個冤大頭。”他被騙了,她眼神明亮,根本沒有哭的痕跡。
“人都被你吃幹抹淨,你還要什麼?”脖子一縮,她像受虐婦女似的委屈兮兮。
“婚姻。”
“婚姻?!”她故作沒聽過這名詞,露出困惑的表情。“能吃嗎?上哪兒買?”
米蟲守則三:婚姻是黃臉婆形成的先驅班,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會毀壞米蟲生活,不再有閒懶的時間。
還有她必須服侍公公婆婆、小姑小叔……(以上省略,他是孤兒),但至少丈夫的“需要”必須顧及,她無法早睡晚起身體好,還要準備早餐,不然街坊人家會說她不賢慧。
雖然到目前為止她還沒下過廚,三餐都是由他張羅。
“芊芊,要我打你一頓嗎?”她裝傻的功夫一流,若不是早在七、八年前他先愛上她,否則他會懷疑是她設計他愛上她。
她有恃無恐地描繪他的鼻形。“只要你不心疼就好,我讓你打到死都行。”
“你喔!”他很想對她發火,可是氣升不上來地直想笑。“我把你籠得無法無天。”
“無法無天的是你吧!誰能比你更狂妄自大。”小巫難與大巫較勁。
“看樣子你打算賴皮到底,不肯給我一個明確的答覆嘍?”遲早他會綁她上禮堂,在他被惹毛的時候。
“我們這樣也挺好的,你儂我儂,甜甜蜜蜜的黏在一起。”相處久了,口水中的甜度會互濡。
表情一柔的夏維森攬著她的腰,“我該拿你怎麼辦?打不得、罵不了,連生氣都無力。”
“那就好好愛我,反正我很閒。”她俏皮的道,為米蟲生涯打了一場勝仗。
“就你說得出口,不害躁。”他輕聲一笑,籠溺的眼中有著深情。
“誰叫你愛我。”是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