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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了一眼黑沉沉沒有燈光的別墅,顧陽並沒有急著讓司機離去,而是皺著眉頭問向林藝華:“你家裡沒有人嗎?”
“沒事,我爸出去開會了,我一個人能照顧好好我自己。”
林藝華滿不在乎的揮揮手,開啟車門走了下去,不知道腳下踩了什麼東西,一個重心不穩,差點摔倒在地。
顧陽見狀,輕嘆了口氣,將錢款付給司機,同樣走了下來:“算了,我幫你一下吧,反正這時候時間還早,晚會兒還是有車的。”
“老顧,就知道你人好。”
女老師嘻嘻笑著揉著他的臉蛋,讓顧陽頓覺無語。
站在門口,林藝華翻找了一會兒鑰匙,好半天才找到大門鑰匙,開啟門,摸索著開了大廳的燈,登時,黑暗的別墅進入了澄澈而又溫暖的光明。
扶著醉酒的女老師,進了一間臥室,粉色的牆面看起來很有幾分小女生的氣息,將空調開啟,把林藝華扶到床上,顧陽對她笑了笑:“我幫你弄點醒酒的東西。”
等他從冰箱裡搞了點蜂蜜水,回來的時候,才發現林藝華躺在那裡,再次默然的流淚了。
輕嘆了一聲,顧陽將蜂蜜水放到窗頭櫃上,安慰道:“都結束了,何必再牽掛?”
林藝華的眼角閃著淚花,抹了一下後,才抽咽著回道:“老顧,我和他相愛兩年了,現在分手了,不知道為什麼,感覺沒有他的人生活不下去。”
“你之前的人生沒有他也不是照樣過來了嗎?某些東西只是你自己看不太清楚,就像浮雲遮住了月光,樹葉遮住了眼睛,揭開了一些東西,那麼很多事情都沒我們想象中那麼重要。”
看著林藝華失魂落魄的表情,顧陽嘆了口氣,說道:“算了,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什麼故事?”
在林藝華的問聲中,他從旁邊拿來一把椅子,坐了上去,組織了幾秒鐘的言辭,而後徐徐開口道。
“很久以前,一個忙碌而又平靜的城市,一個平凡的大學生喜歡上了系裡的一個女生。”
第七十四章 周行的《我叫歌手》
“聽說,那個女生比較喜歡會彈吉他的文藝青年,他特地買了一個吉他,每天都在練習。”
“別人在玩遊戲的時候,他在彈,別人在打籃球的時候,他在彈,別人在睡覺的時候,他還在彈,每天每夜,沒日沒夜,似乎人生就只剩下了這一把吉他,瘋狂到不顧一切的練習。”
“後來,他終於練的差不多了,會彈的歌曲很多,足足有幾十首,而且是完完全全的把所有曲譜都記在了腦子裡面,很多同學都很驚訝,認為他厲害,因為他練吉他的時間真的很短,而且彈的非常好聽。對此,那個男生只是笑而不答,因為他知道他是為了什麼而彈。”
“吉他練成之後,他興沖沖的找向那個女生,想要有一個美好的邂逅,為她彈奏一曲,並且產生一段美好的戀情。但很悲劇的發現,那個女生已經有了男朋友,這對於那個男生來說,是何等悲劇的事情?大半年的日練夜習,最終卻只得到這一個結果,他當時站在遠方,揹著吉他,默默的看著兩個人相依相偎,就那樣硬邦邦的站著,等別人走了還是不動,站了兩個小時。”
喝了一口蜂蜜水,顧陽臉色平靜的補充道,“那時候,是冬天最寒冷的時候,溫度大概在零下五六度的樣子吧。”
“那,後來呢?”
經過了大半個小時的活動,林藝華的酒意醒了一點,問了一句後便合上了嘴巴,安安靜靜的在聽。
“後來啊,男生當時默不作聲的走了,回去之後就把吉他摔爛了,扔進了宿舍樓前的垃圾桶,因為天氣很冷,再加上男生的身體狀況不好,隔天男生就病倒了,高燒,昏迷,分不清黑夜和白晝。”
“病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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