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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小屁股,雖然她一點也不理解當時她會有多痛,但是爸爸媽媽取這個名字也是想要她像男孩子一樣活潑開朗。
可是很不幸的,從小的時候,她的加減乘法口訣表一連N天沒有背下來,她很氣餒於這樣失敗的自己,於是她決定越挫越勇、再戰天明的又花了一年的時間終於會背了。
怎麼說呢,她小時候其實很笨的,就是上六年級還不會看鐘表的笨蛋學生。
不過這種症狀,被她的同桌小琳稱之為胸大無腦,頭腦簡單,她生長在韓國,一個非常獨立的國家,所以她個人也非常的獨立,不乏每次揹著父母和小琳一起去逛商店,當然回來的時候還是抄了好幾篇的安家家規。
說起這個就不得不談起她們安家在整個市裡頭都分佈了很多的血脈,離她最近的一個傢伙是她表弟,叫安聖志,人看起來很帥但就是傻傻的,對什麼人都這麼有耐心,動不動就說你不禮貌,你要怎麼怎麼樣才行,誰都沒有空去理他,所以偶爾的時候,她也會以看望表弟的藉口和小琳出去逛街,這些他居然都不告密,只是說下次不要在這樣了。
下次?還能有下次?應該有下下次才對!
當她高中快要畢業時,她又在為了她要報考什麼專業比較好,她在心裡左選右挑的最終還是決定了報考藝術學院,就是那種很嚴格,且非常有名,一出來就非常有名氣的藝術學院。
所以當經過她不懈的努力之後,她成功的被老師挖掘出了自己的專業:唱歌。
她開始很愛寫歌,有事沒事就坐在教室裡寫歌,腦袋裡莫名其妙的幻想著,自己萬一要是哪一天在大馬路上亂逛被帥哥看中娶回家做媳婦,或者被星探發現她有做演員的潛質拉過去當明星這種異想天開的夢想。
但是最後從藝術學院出來的時候,她仍然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小歌手。
只不過幸得某個電臺垂青,做上了NJ主持人,每天下午一點到下午三點的時候主持一檔歌唱節目,由觀眾們點歌,然後她來唱,試著做了幾天,雖然挺不錯的,雖然有大堆的人也誇讚她的聲音真的很不錯。
可她並不滿足於這些平淡的小生活,她也不喜歡在冰冷的話筒下,唱著一首又一首麻木不仁的歌曲,她想要把自己創作的歌曲搬上舞臺,她要讓每一個人見證她的存在,見證她猶如奇蹟一樣的歌喉。
所以她辭掉了NJ主持人的活動,並在一家小酒吧裡駐唱,酒吧裡很熱鬧,大家都起鬨著,歡呼著,她開始擁有了自己的粉絲和屬於自己的人氣,甚至連報紙上也偶爾可以看見關於她的一點點的訊息。
所以她很雀躍,每天都很愉快的唱歌,可是時間一久,她才發現,這些人看重的並不是她的歌聲,而是看重她整個人,一個漂亮而又虛偽的外表。她有認真、仔細的想要發現倒地有沒有人在意過自己的歌曲,可惜,一個人都沒有。
所以她對這座城市很失望,也對這些人追求藝術的想法感到可笑。
在短短的幾天之內,她又雷厲風行的做了一個大決定,她要成為一個流浪的藝術家!她要聲名遠播!
所以她賣藝的第一站,就想到了才剛到中國沒有多久的表弟,聯絡了一下自己的表弟,他們一家人表示很歡迎她的到來,她當然興高采烈的就收拾起自己所有的東西,然後跟養育自己的父母道別,雖然臨走之前被罵了個狗血淋頭。
但是這絲毫不妨礙到她要去中國的開心心情,連續三四個小時的行程,安聖晞到了中國,安聖志也站在接機的地方舉著牌子:安聖晞,我在這裡。
用七彩色的水筆寫的牌子,安聖晞很快就看見了,然後奔過去拍拍他的肩膀,“在中國混的不錯嘛,怎麼樣,呆在中國這麼些日子,有沒有泡到自己喜歡的妞?”
一項雷打不動的安聖志這回居然紅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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