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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圈?”
因為唐頓對待郵件的認真態度,萊曼對他的感官一直不錯,很想讓他在馬場工作,只是他沒答應。
“萊曼大叔,我是來買馬的。”唐頓嘴角溢位了一抹笑容,“你捨得讓我騎黑傑克?”
“當然不願意。”萊曼哈哈大笑,親暱地撫摸著黑傑克的鬃毛,就像對待他的家人一樣。
這個四十多歲的粗壯漢子,就是這麼直爽,有什麼話,從來不會藏在心裡。
“不過你是個例外,怎麼樣?改變主意了沒有,來我這裡工作吧?上一次說的薪水,再加一倍。”萊曼看向了唐頓,儘管遠離了戰場,但是他的兩道眼神依舊像滴血的鋼刀一般銳利。
“抱歉,大叔!”唐頓很不好意思,不過依舊拒絕,他聽過一些有關萊曼的傳聞,不是很好,他不想和大叔糾纏在一起。
“算了,人各有志。”萊曼唏噓,這麼好的人才,放棄了實在可惜,“走,帶你去看馬!”
馬廄佔地極廣,單是長度,就足有二百米,這也讓飼養的馬匹高達一百匹!
為了夜間禦寒,廄舍中鋪滿了褥草,雖然馬糞被打掃的很乾淨,可還是有一股濃重的糞便味。
萊曼早習慣了這種環境,甚至還做了一個深呼吸,滿臉的陶醉。
兩側用柵欄分開的廄舍中,站著一匹匹高頭大馬,都被梳理的毛髮柔順整潔,看上去神駿無比。
“挑花眼了吧?”萊曼對於他的馬,永遠充滿了自豪,“你是準備送信騎的話,就選一匹耐力好的。”
“不,我要那種競速型的賽馬,短途衝刺快的。”唐頓買馬除了代步,主要是為了以防食屍鬼的追擊,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甩掉它們,進入旅館內的傳送門。
“那就這匹,比起黑傑克,跑一圈的速度,只慢五秒!”萊曼走了幾步,指著一匹棗紅色的大馬給唐頓看,介紹著它的優點。
“大叔,除了黑傑克,這裡最快的馬是哪一匹?”唐頓不想耽誤時間了,黑傑克是萊曼的心肝寶貝,肯定不賣,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
“當然是黑皇。”萊曼領著唐頓走到了最大的一間馬廄旁,單看這待遇,就知道它的不凡。
“你起的名字,怎麼都和那些大名鼎鼎的戰馬相同?”唐頓笑了,無論黑傑克還是黑皇,都是赫赫有名的坐騎,它們的主人無一不是功成名就的大人物。
“嘿嘿,聽上去帥氣。”萊曼抓了一把牧草,放進了馬槽中,“瞧瞧,體型高大,頸長形美,運步充滿了彈性,騎著它,哪怕是最艱辛的旅途,也會變成享受。”
這匹黑色的大馬噴了一個響鼻,碩大的眼睛看向了唐頓。
“我要了!”唐頓伸出了手,撫摸它的背脊,只是一眼,他就喜歡上了這匹黑皇。
渾身佈滿了長條狀隆起的肌肉,每一絲都充滿了力量,但是看上去又不臃腫,反而線條流暢、勻稱。
黑皇簡單的甩頭,踏步,會讓鬃毛晃動,流露出一股溫順的氣質。
“雖然是一匹雜交馬,但是它的優秀勿容置疑……呃,什麼?買了?”萊曼說的吐沫橫飛,結果聽到唐頓的話,一下子卡殼了,目瞪口呆的看向了他,“你說什麼買了?”
“我說這匹馬,我買了。”
黑皇似乎知道自己有了新主人,伸出舌頭,舔了下唐頓的臉。
“這匹馬可是價值兩萬金德蘭,你確定?”萊曼的本意只是想帶唐頓來欣賞戰馬,找人分享下他養馬的快樂,壓根就不覺得這個少年買得起,叫他第一郵差,也不過是調侃罷了。
唐頓也就是在那些少年郵差中出名,在其他地方,就是個一文不值的窮小子。
“確定!”唐頓鄭重地點了點頭,嘴角溢位了一抹弧線,“萊曼大叔,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