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4/5 頁)
危險了,掠奪型,自己不事生產也不想啥的,直接上來就搶,代表人物房地產商人和強盜小偷。
據說一個理想的社會應該是紡錘型,第一種和第三種人都很少,第二種人居絕大多數。
那位社會學家似乎忽略了世界上還有一種人,他們既不思考,也不做工,更不願巧取豪奪,主要就靠著第二種人來養活,就像夏日裡只顧快活彈琴的蛐蛐,就等著勤勞的螞蟻來餵養。
如果誰把這結論說給李東行聽,他會一甩頭髮,比劃出一個不雅的手勢:“老子是藝術家,你個俗人懂個屁啊?!”
他可不覺得自己吃了上頓兒沒下頓兒的生活有什麼不對,那是藝術家的範兒,不是誰都學得來的。
就像此刻,站在舞臺上,雖然被聚光燈耀得眼花繚亂完全看不清檯下情形,東行還是覺得有種君臨天下的豪邁感。
搖滾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噪音。它讓你變成半聾的同時,也能讓你腦海中一片澄明,如雪後大地白茫茫真乾淨,哪怕那些塵世煩惱只是被暫時掩蓋。
一曲終了,跪在臺前的東行恢復站姿,將汗涔涔遮住半張臉的長髮甩向後方,卻在燈光暫滅的瞬間看到了那張只是萍水相逢卻無法忘卻的臉。
“文諾!”
話筒裡傳出的主唱聲音令全場陷入一片瞠目結舌的靜默,然後是放大了一千倍的蜜蜂嗡鳴,每個人都在互相問:誰是文諾?
東行有一種天賦,能將很囧的要求說得真誠無比:“上來吧,文諾!到我這兒來!”
“丫想幹什麼?”吳鳴咬著牙低聲說,鬆開了從後面圈住小屁孩的雙臂。
小孩縮了縮脖子,滿臉彷徨地看看左右,向後退了一步,想再回到那個溫暖懷抱。
然而不知是誰操縱的追光燈,居然準確地打在了他的身上,一時竟無處可逃。
文諾大窘,幾乎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熱情過度的東行已經走下臺來,不顧對方的躲避牽住了他的手:“我們一起來唱歌吧!”
吳鳴在後面竊笑一聲,居然在文諾背心輕推了一把。
廢棄的廠房,塵封的巨大機器像不知名的怪獸潛伏在黑暗中。熱愛搖滾的人們搭起的簡陋舞臺正中,站著不知所措的文同學,東行伸過來的話筒幾乎已經碰到他嘴唇:“唱首歌吧,高材生,別讓大家白等這麼久!”
文諾躲開話筒,輕聲對固執的藝術家說:“那就Long long way to go吧。”
東行興奮地衝樂隊嚷嚷了一句,吉他手點點頭,熟練地撥弄琴絃,一陣細雨般輕柔的前奏響起。
“you held my hand and then you slipped away………”
那個天鵝絨般優雅柔美的聲音似乎帶有魔力,透過話筒,直達心底。剎那間在場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方才還喧騰如鬥獸場的場地頓時安靜下來。
一旦開始歌唱,囧孩子所有的侷促不安統統不翼而飛,合上雙目全身心沉浸在他心愛的世界中:“………So tell me how do to fill the emptiness inside,Without love; what is life?”
人群中,容顏清俊的男子側耳傾聽,臉上帶著慣常的迷人微笑,眼中卻不知何時溢滿了淚花,只是強迫著自己不讓它掉下來。
樂曲到了□□部分,所有樂隊成員都加入了和聲隊伍:
“I got a long; long way to go,
Before I can say goodbye to you,
Oh; I got a long; long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