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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存在的還是骨肉親情,可目前的丁先生還麼有在丁太太那兒找到貼了保質期限的標籤。
溫雯從廚房走了出來,她穿著圍裙,戴著沾滿清潔劑泡沫的塑膠手套,滿面笑容地說道:
“默遠,你回來啦。吃飯了嗎?現成的餃子和炒菜,我來……”
“媽,不用了,已經吃過了。”
“兒子好不容易回家一趟,連杯茶都不倒,你這個當爹的真不知道怎麼當的!”溫雯拉下臉對著盯著電視的丁大慶吼道:
“他又不是三歲的小孩子,三十歲的成年人了,自己還不會照顧自己!”
溫雯不怒反笑:“是嗎?!你都五十多了,你就會照顧自己了?別談什麼宏偉事業,工作工作都沒有,家務家務也不會做,整天不是坐在電視機前面發痴,就是上網玩遊戲,我呢,成天就跟在你後面,給你洗衣服、擦桌子,做飯掃地,簡直都快成了你的老媽子了!”
丁大慶的眼睛就像黏在螢幕上一樣,身子一動未動,只有嘴在嘀咕個不停:“是你自己不肯請保姆,我能有什麼辦法?”
“請保姆?你當兒子的錢這麼好賺的啊!那是兒子的辛苦錢,我得攢著不能花的。就算要請保姆,也是給我將來的孫子請,哪怕一個月上萬我都樂意,我才不會把錢砸在你身上,生生給糟蹋了!”
儘管時刻告訴自己要控制火氣,維持董事長母親的風度,千萬不能讓鄰居們笑話,但一看到自己精品般的兒子,這個老公簡直窩囊透了!溫雯越想越火大,忍不住怒從心頭起,恨向膽邊生,新帳舊賬一起算:
“你要是不想過了,就早說,我們立刻去民政局領證離婚,到時候,你是去找你那小妖精似的秘書也好,重新開個什麼狗屁的外貿公司也罷,我絕對不攔你!!!”
或許是被叨擾了球賽,亦或是再也無法忍受日復一日的喋喋不休,沒完沒了,丁大慶也火了,他騰地站起身,衝到了房門口:“有完沒完,有完沒完!就為了過去那麼點陳年破事,嘮叨了多少年了,離就離,誰怕誰啊,這年頭誰離開誰不能活啦!”
似乎從幼時起,父母激烈的戰火就一直在熊熊燃燒著,他們彷彿有千年的積怨,哪怕百爪千撓,互相撕咬到對方遍體鱗傷也不能解恨,而他註定只能是這場戰爭的旁觀者,因為任何安撫的語言和行為都毫無用處,除了火上澆油。
丁默遠不知道如果他和沐華互換一下出身家庭,結果會是怎樣?是在沉默中爆發呢?還是在沉默中更加沉默?瑣碎和平庸是比痛苦本身更痛苦的東西,青春所擁有豔麗的鋒芒和相愛時的激情都會在這永無止境的抱怨和雞皮蒜皮中消耗殆盡。
在父母越來越高分貝的爭吵聲中,丁默遠悄悄的轉身走向玄關,重新換上鞋,走出家門。
如果萬景豪庭是他今晚註定的歸宿的話,丁默遠希望自己能夠在醉得忘乎所以之後,倒在冷冰冰的床上酣睡一場,於是他重新發動車子,停在了離家不遠的酒吧門口。
這就是傳說中丁太太以為和丁先生初遇的地方。
烏煙瘴氣、光怪陸離的地下酒吧就像是可以包容一切孤獨、荒誕和淒涼的地方,它甚至讓你產生了一種錯覺,任何幸福都是俗不可耐的,瞬間即逝的幻想,如果沒什麼傷心事或者奇遇的話,不如不要進去,趁早打道回府,看著無聊的電視劇打打瞌睡混過一晚。
丁太太以為第一次遇到丁先生的酒吧,其實是被丁先生定義為重逢的地點。
那個晚上,下班回家的丁默遠也是因為不堪忍受父母升級版的爭吵,第一次光臨了這個酒吧。或許是失望引發了自暴自棄,或許是想為自己循規蹈矩的人生注入一些瘋狂的色彩,丁默遠平生第一次在吧檯前點了杯——雞尾果汁。那時的他很少沾染酒或酒精類飲品,因為討厭一切會讓自己頭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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