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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裡,西服被淋得溼透,皮鞋掀起雨水,在大雨中踩著滑稽的舞步,渾然不顧從天而降的瀑布雨。池易暄做起來也有幾分滑稽,他握著雨傘,像卓別林握著他的柺杖。雙腳在雨中踢踏,偶爾猛一抬腿,腳尖將水窪裡的雨一把帶起,在空中掃出一個半透明的水圈。
我左耳的耳機,連著他右耳的耳機,今夜的東海之濱,有一個只屬於我們的小世界。雨聲磅礴,將世界灌滿,我們坐在一支孤舟上,在黑色的海面上流浪。他是前方的燈塔,我在後方掌舵。暴風雨裡,燈塔眨動著明亮的雙眼,無聲地呼喚著我。
“i a sgg the ra
yes, sgg the ra
what a glorio feelg
and i a happy aga!”
行人看到我們都迅速躲避,我們一起踢踏、踩水,他高高翹起腳尖,將雨水全部掃到我身上,一連串的笑聲,如俏皮歡快的百靈鳥。我們像兩個世界之外的非正常人類,在雨中默契地起舞。
我們腳踩地面,卻又像飛翔在空中。世界顛倒,快樂無度。
單曲迴圈的樂曲一遍又一遍,好像和這場大雨一樣永遠不會結束。我將鬆動的耳機往耳朵裡塞了塞,對他說:“聽了都想戀愛了。”
他轉頭看向我:“哈哈,確實。”
廈門的晚風,有愛情的味道。
我們都被雨淋醉。
天時地利人和,主要是人和,站在我面前的是他,是其他人就不行。我剛好愛上他,他是因是果,與廈門無關,與瀑布般傾倒下來的雨水無關。
也許愛情發生得比我預想中更早。感情萌芽時分以為看到苗頭,殊不知根深蒂固,真要追究才會大傷元氣。可是廈門旅行時我才十八歲,前十八年人生裡學校不教戀愛,績點與排名才是人生的終極奧義。直到十九歲我與白煬手牽手,我才發現我不正常,我有病。
他是男人,更是我哥。社交軟體上,彩虹旗在時代廣場上空放肆地飛揚。我曾問我媽:“你怎麼看?”
“當然是支援了。”然後她轉頭向我,“只要你們倆不是就行。”
如果他不是我哥,或者我不是男人,我們之間的答案會變得清晰嗎?
“愛”字太沉重,我不敢去想其中有多少隻是出於生理,可也許愛本身就是生理反應,生來孤獨,所以幻想被愛。可是我不孤獨,將這種情感投射到我哥身上的我,是不是真的有病?
我很痛苦,卻還是想要靠近,好像寒天裡快要凍死的人,也想要抱住一塊燒得通紅的蜂窩煤。相擁的一刻很美好,就像賣火柴的小女孩,她見到奶奶,我摸到溫暖。唯一的不同是她不知道她大限將至,而我清楚自己不是會被燙得皮開肉綻,就是會一氧化碳中毒。
我可能中毒已久。
工作原因,夜晚是我的清醒時段,可是酒精往往將這些難得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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