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入所之路(第2/2 頁)
剛剛進入看守所,我們就遇到了第一道關卡,這個關卡是一個類似於入所檢查站的屋子,我們就在這間屋子前停下。
等我們在這間屋子前站定,帶我們來的警察趴到視窗,客客氣氣的對看守所的工作人員說:
“你好同志,我們是春華路派出所的,今天送過來幾個涉案人員,這是我們的證件,這是涉案人員的材料。”
屋子裡的工作人員拿著證件看了一眼,隨後他們接過材料問:“嫌疑人的身體狀況都符合入所條件嗎?”
警察回答:“完全符合入所條件,只不過這個叫康小東的嫌疑人情況有些特殊,他在做體檢的時候檢查出來,可能有淋巴癌的病情。”
“淋巴癌?那這個嫌疑人我們所裡可不能收,我看等你們走的時候,還是把他帶回去吧!”
警察顯然是不想把康小東帶回去,於是他們說道:“同志,證據確鑿,這樣的嫌疑人我們如果帶回去,接下來的事情沒有辦法處理,你看淋巴癌也不是什麼不治之症,要不就先把他留在看守所吧?”
“沒辦法處理?怎麼沒辦法處理了?你們可以對他監視居住,也可以讓他取保候審!如果留在看守所,出了事情你們負責嗎?”
兩名警察軟磨硬泡的想要把康小東留下,可看守所人員態度強硬,說什麼也不收這樣的病號。
最後沒有辦法,警察只能讓康小東先站到一邊,然後開始給我們剩餘的十個人,辦理交接手續。
辦理交接手續還是很費時間的,我們等的有些不耐煩,就都鬆鬆散散的站著,有時候還會交頭接耳幾句。
送我們來的警察可能是沒把康小東送進去,也可能是覺得我們不懂規矩,所以他對著我們大聲的訓斥道:
“不準說話,全部立正,你們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我告訴你們,別以為這裡和警局一樣,你們信不信,你們如果再懶懶散散,我現在就對你們不客氣!”
我心裡知道,在這裡被警察打一頓,我們就真的只能啞巴吃黃蓮了,於是看到他發火,我趕緊立正站好,不敢再多說一句話。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