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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著King的敘述,蕭莫凌慌亂了。
“看來你是蓄謀已久了?”蕭莫凌斷定,King對自己的瞭解不止於此,而King說出來的,僅是冰山一角罷了。例如自己17歲時,把自己第一位女朋友殺掉的事情,想必對方也有所瞭解吧?
17歲時,蕭莫凌在高一的生物課上結識了一名學姐,只能叫她學姐,因為蕭莫凌已經忘了對方的名字。
初識的記憶已經淡去了,但蕭莫凌依舊記得,學姐是“大眾女神”。在蕭莫凌與學姐交往一個月不到的時間,不僅老師多次反對,更有許多的追求者恐嚇蕭莫凌。
至於蕭莫凌最終決定殺死學姐的原因,還是因為蕭莫凌厭倦了。因為蕭莫凌覺得和學姐在一起膩了,所以蕭莫凌提出了分手。蕭莫凌迄今為止,還可以清晰的回憶出,自己被學姐賞的一個耳光。
當時,蕭莫凌就決定殺了第三個動手打自己的人。前兩個打蕭莫凌的是他的父母。
為殺學姐,蕭莫凌確實做了不少準備。
從起初,蕭莫凌利用全部的時間跟蹤著學姐,歷時2個月,終於把學姐的作息習慣摸透。大到家庭住址,小到生辰八字。
接下來,蕭莫凌在學姐每週日補課回來的路上,本想用稀釋過後的乙醇弄暈,結果使用不當,學姐昏倒後呼吸越來越微弱。
這倒麻煩了蕭莫凌,一個人把學姐的屍體抬到事先準備好的汽車上,然後拉回家中。
蕭莫凌到家後,看到學姐因死亡而變化的屍體,覺得很噁心。可回過神後,蕭莫凌意識到自己必須要解決這個屍體。
蕭莫凌所做的第一步就是把學姐的血放幹,2小時後就會出現屍斑,到時候屍體腐爛的速度就會加快。而放血這一步,差點要了蕭莫凌的命。
患有輕度潔癖的蕭莫凌,當然很反感別人的血濺在自己的身上,於是蕭莫凌穿著雨衣,帶著防水手套,在學姐的脖子上用刀割斷動脈,然後用水桶把血全全接住。
等到血流的差不多時,蕭莫凌把滿滿一桶的血放到高壓鍋熬熱,按照書上的方法做成血塊。當然,蕭莫凌不會去吃,蕭莫凌雖然殺人,可沒有食屍癖。
血塊就暫時儲藏起來,接下來蕭莫凌便是處理學姐的內臟。
這是一個複雜的步驟,因為內臟會最先腐爛,防止異味散發,蕭莫凌最終用了整整一天的時間把內臟取出。
接著,蕭莫凌從學校的化學式透出純硫酸,加上自己配的腐蝕度超強的消毒液,把學姐的屍體浸泡起來。三天過去後,學姐的屍體只剩下牙齒和一堆白骨。
在這三天裡,蕭莫凌買來一個榨肉機,然後把學姐的內臟統統做成肉餡,再用和好的麵包成芹菜肉包子,雖然蕭莫凌沒有嘗過味道,但蕭莫凌斷定用人的內臟做成的包子,就算吃不死人,也一定會被察覺出不對勁。
於是,蕭莫凌把包子送到流浪狗收容所,不過蕭莫凌只是隔著牆,偷偷把包子送過去。但奈何,包子的數量過多,最後蕭莫凌只能把狗都不愛吃的剩餘包子扔到垃圾堆裡,索性只剩下十幾個,這並不能引起懷疑。
至於那堆白骨,蕭莫凌更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用機器把它們碾成粉狀,千里迢迢的來到湖邊,分成十幾次撒近湖裡。
這些都是可以解決的,最讓蕭莫凌上火的莫過於用過的硫酸,這種化學品沒辦法拋到荒野。再三考慮過後,蕭莫凌打聽到附近一家皮鞋場。接著,蕭莫凌連夜開車把硫酸運到皮鞋廠的汙水池中。
第五章:你到底是誰
最後的血塊,蕭莫凌用老辦法,混合其他的蔬菜肉類包成包子。在此之前,蕭莫凌不知道血塊可以做包子餡。
之後,蕭莫凌不得不承認流浪狗收容所裡面的狗狗們長胖了。
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