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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陰冷的復仇者(5)
果然,西門慶上下打點,官府不願受理武大被謀殺的案子。公共復仇變得不可能。西門慶以為這樣武松就沒有辦法了,這對於一般人當然是消滅復仇能力的最好辦法。但對於武松來說,這並不能構成阻力,而且會加快復仇的速度,加大復仇的強度。他決定個人復仇,用自己的力量和方式來複仇。於是,他找來所有的鄰居,私設公堂,用暴力作威脅,讓潘金蓮、王婆招供,並記下供詞。在一切明瞭之後,他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死了潘金蓮。注意,此時他還具有非常嚴密的理智,對於復仇,武松總是非常冷靜,做得滴水不漏。他並沒有殺死王婆,一方面王婆沒有直接殺死武大,另一方面她還是個人證,死無對證,武松也不好交待。王婆最後交到官府被判處凌遲。當時的社會風尚對她這類人是很厭惡的,而且她也沒有太大的背景。接著武松直接尋找西門慶,殺掉了他。代替他哥哥完成復仇,殺死姦夫*。然後,武松帶著人證、口供去衙門自首。可以說武松的復仇始終是遵循某些規則的,在道義上,他是對的。他並沒有想著犯事以後就逃走,像魯達那樣。他去了衙門,希望能得到官府合法的處理,他不想做一個不能見天日的逃犯。果然,很多人都同情他的行為,武松最後只是被判刺配孟州。
孟州牢城
刺配孟州的武松很硬氣,性格倔強。牢裡的難友告訴他,這牢裡可是非常黑暗的,要他還是小心為上:
……眾囚徒都來問道:“你莫不有甚好相識書信與管營麼?”武松道:“並不曾有。”眾囚徒道:“若沒時,寄下這頓棒,不是好意,晚間必然來結果你。”武松道:“他還是怎地來結果我?”眾囚徒道:“他到晚把兩碗幹黃倉米飯,和些臭鯗魚來與你吃了,趁飽帶你去土牢裡去,把索子捆翻,著一床藁薦捲了,塞住了你七竅,顛倒豎在壁邊,不消半個更次,便結果了你性命。這個喚做盆吊。”武松道:“再有怎地安排我?”眾人道:“再有一樣,也是把你來捆了,卻把一個布袋,盛一袋黃沙,將來壓在你身上,也不消一個更次便是死的。這個喚土布袋壓殺。”武松又問道:“還有甚麼法度害我?”眾人道:“只是這兩件怕人些,其餘的也不打緊。”
難友們是好意,這樣的事情在牢城裡是經常出現的。根據宋朝《洗冤集錄?條令》裡反映的有關法律制度,當時的屍檢制度已經很嚴密:
一切在押的嫌疑人和在押、在遣送途中的罪犯非正常死亡的,或者是經過了官府傳訊、責打後在十日內發生死亡的,都必須經過官府重複兩次的檢驗才允許埋葬。親屬在外地的要通知認領,無人領屍的官府代為埋葬。'1'
武松就屬於在押的罪犯。如果是像那些囚徒們所說的,那他的生命就被輕易地處決了。但是,在宋代這樣的事情是要追究責任的。像滄州牢城對付林沖,江州牢城裡戴宗對宋江的說辭,以及薛霸、董超在押送過程中對林沖、盧俊義的謀害等。這些事實都可以說明當時法律體制的黑暗。這些官府裡的差人利用立法的漏洞來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宋代有著很嚴格的規定。這樣的事情不太可能普遍存在。而真正允許死者親屬申請“免檢”,將屍體抬回去安葬的情況發生在明代。這正是小說產生的時代。這一允許為那些不法分子大開方便之門。因為免檢,所以官府就可以不負責任。只要不是頭破血流的加害,就可以聲稱在押人員是生病而死。官府還出示“因病氣絕”的單據。死者的親屬沒有一定的實力是無法從官府討得公道的。囚徒們給武松講述的“盆吊”和“土布袋壓殺”都是不流血的謀害方式。這很符合明代監獄裡不法之徒對在押人員的非法處理思路。這說明小說描寫的黑暗社會,很多素材來源於明代。明代像類似的事情的確很多,如紀綱對解縉的處理,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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