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恍如隔世(第1/2 頁)
我看見越來越多的人圍聚而來,有人尖叫到五官扭曲,有人躲在雨棚下,雙腿不受控制的顫抖,有人大聲疾呼,有人從後面跑過來,箍住我的腰。
我被無數人拖抱著,我喘息著,目光掃過街上的行人,沒有一個人敢與我對視哪怕0.1秒。
鐵鏽與鮮血交融的砌刀掉在地上,我所有的力量已被抽離,強烈的脫力,眩暈嘔吐等奇怪情緒衝擊著我大腦皮層,我昏了過去。
當我再次醒來時,是在一家陌生的醫院病房裡,數名醫生在病床邊忙碌著,病房內的消毒水味道,讓人反胃。
門口,兩個警察探頭張望,看見我醒來,警察立馬就走了進來。
“周醫生,你們先出去,我問幾句話。”
為首的顴骨很高的中年警察拿著詢問筆記本說道。
幾名醫生聞言,出了病房,病房內就只有我和兩名警察,倆警察似乎也不急著問話,用一雙宛若鷹隼一樣的眼神盯著我,房間內的氣氛有些壓抑。
為首的警察板著臉問:
“你和賀雄有什麼仇?為什麼要殺賀雄?還有賀雄的堂哥賀軍,他一條腿被你砍麻花似的,你年紀不大,下手這麼重,為什麼?”
我這才知道,賀雄已經死了。
但這不意外,當時賀雄腦袋被我用砌刀剁西瓜似的,我不太記得剁了多少刀,只隱約記得,賀雄好像屎尿都嚇出來了,是爬著走的。
受了那麼重的傷,即使後來被送到衛生院急救。
而今看來,應該是沒救活。
賀雄當場被我砍死,和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這是有區別的。
這和自然災害來臨時,但凡傷者還有一絲絲脈搏,或者哪怕呼吸已經停止了,腦袋被砸得稀巴爛,也要送醫院,在醫院IcU躺幾個小時再宣佈死亡,其實是一個道理。
一個是直接死亡,一個是間接死亡。
災害現場直接死亡的,輿論矛頭會指向公權力,而如果送醫再宣佈死亡,民眾的憤怒情緒會舒緩很多..
一個道理。
此刻,我腦海裡想的是宋哲那天傍晚跟我說的話,他說:
“殺人,未必就要吃槍子,正當防衛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現在想來,宋哲一眼就看出了我平靜表面下,掩藏的滔天怒火,於是,給了我一個最理性的建議..
於是,就有了何阿姨家裡失竊的砌刀,就有了鄉衛生院的巧合碰面,有我的狼狽逃跑,和“無意間”從衛生院門口撿到的砌刀。
“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我被四個人追殺,難道就不能反抗嗎?”我臉色鐵青的一把扯開病號襯衫的扣子,指著滿身淤青和疤痕的胸膛說道:
“看見了?我不反抗就是死!當街被活活打死!作為維護社會正義的警察,你們不去追究那四個劊子手,卻反而來審問我?什麼意思?!”
兩個警察盯著我身上的傷,沉默良久,一個稍顯年輕的警察問道:
“那把砌房子的刀是怎麼回事?”
我有點迷糊:“什麼刀?”
“你當時手裡拿著刀,你不清楚嗎?!”警察陰著臉問。
“不清楚,醫院門口撿的。”
我表面冷靜,心臟砰砰直跳地回道。
我猜,警察之所以問砌刀的來歷,是想在我是否存在主觀殺人動機上做文章,
我對法律的瞭解很淺薄,我只能把希望寄託於那場大雨,那場湮滅一切痕跡的大雨。
……
兩天後,我被羈押,進了看守所。
在正式判決沒有下來之前,我是不能接受任何人的探視的。
在冰冰冷冷的看守所裡,我需要面對陰暗潮溼的生存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