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1 章(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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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前不久,再見到杏花樹,他還是會問,雨杏,是不是很好看?
然後和我說,我們還有個老家,在安陸,爹第一次去安陸正是細雨紛飛時,經過一個小院,外面有二棵杏樹,開的杏花很美很美,後來見到了那小院的主人,比花更美,就是娘。
我說,可是我聽說是娘先到京城來,嫁給你,你對她不好,她就回安陸去了。
爹立刻就沉了臉問:誰和你說的這些?
我本來也就隨便聽聽,還不怎麼信,但看他這樣子好像惱羞成怒一樣,心想多半是真的。
等到我八歲時,發生了一件事。
那時我貪玩,跟著大哥哥他們去看人打獵,中間覺得無聊,就和奶孃一起回家來,路上我一看,旁邊這宅子怎麼好像是大姐姐家,於是我就下了馬車,要去找大姐姐玩。
我見了大姐姐,卻發現大姐姐額頭上有傷,眼睛紅紅的,我問大姐姐怎麼回事,大姐姐說是走快了,摔了一跤,可大姐姐走路都是慢慢的,穩穩的,怎麼能摔這麼嚴重呢?後來見她身旁的丫鬟哭,我一再追問,才知道是被大姐夫打的。
大姐姐一再告訴我,決不要和家裡說,說了大伯母會傷心。
我很猶豫,不知道要不要說,後來想起大姐姐的傷有點深,怕留疤,不如找娘要點治外傷的藥,可娘也是細心,非要問我要藥做什麼,誰傷了,還不許我說謊,我實在不知道怎麼辦,就告訴娘了。
那天晚上娘就和爹商量這事,第二天他們就把這事和大伯母說了。
後來這事怎麼商量的我不知道,只知道大伯母那天哭了,後來到中秋節前後,大伯母去了一趟大姐夫家,再然後就好像沒這事了。
直到二年後,我十一歲時,大姐姐身邊的媽媽急急忙忙來了,找娘去給大姐姐保胎,才知道大姐姐懷孕,被姐夫踹了一腳,鮮血直流。
娘說孩子保不住了,然後將大姐姐和她身邊的丫鬟媽媽都帶回來了,大姐姐的孩子帶不回來,姐夫家護著。
這件事也在家中鬧了很久,爹勸伯父讓大姐姐和離,伯父不願意,只願先和姐夫家商討,伯母哭,祖父祖母也只是沉默嘆息。
那段時間我又能和大姐姐一道玩了,但大姐姐不
太開心,她躺在床上休養時我就陪她說話,她好一些了,我就帶她去好玩的地方玩,給她講故事,給她帶好吃的,她終於開心了一點,但還是要回去,因為大姐夫總來接她,她也捨不得我那個小外甥。
但二天後她就自己回來了,說小外甥數落她,陸家的女兒沒教養,脾氣大,回孃家半年不回來。
這次大姐姐自己也說要和離。
姐夫家不同意,和離就很難,之前的嫁妝也不容易拿回來,小外甥更不必說了,不可能跟著大姐姐回來。
娘為這事去找了皇后娘娘,在皇后娘娘幫助下,大姐姐與姐夫和離了,嫁妝也拿回來了,安安穩穩在家待下來,我和她都很高興。
兩年後,大姐姐再嫁了,那人是爹的學生,平常挺張揚一個人,一見大姐姐就臉紅。
大伯大伯母嫌他家世太差,大姐姐自己願意,爹還願意做媒,這事就定了。
然後朝廷頒佈了許多關於婚嫁、女學、女戶的政令,比如和離後夫家必須歸還女子嫁妝;女子要和離,夫家不許,女子可向官府求告;朝廷每年辦女先生大考,讀過書、有德行的女子經過考核,可進大戶人家教女學生等等,以及太醫局開設女醫館,正式分封女太醫。
因為娘是大夫,又是皇后娘娘義妹,丈夫還在政事堂,別人都說這是娘向皇后娘娘進言,皇后娘娘勸皇上,爹再在政事堂同意,才有這諸多政令。
是就是唄,反正我覺得這樣挺好的。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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