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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標題和署名都顯而易見:這篇文章和十八年前兇案中出現的“死亡通知單”有著極為密切的聯絡。
其他人還在聚精會神地閱讀文章的內容,羅飛已迫不及待地問道:“那你查出什麼線索了嗎?”
“文章釋出的時間是在十月五日下午兩點十一分,發文者當時使用的是市區強輝網咖裡的一臺機器。文章釋出於本市最大的公共論壇上,截止到鄭警官找我的時候,這篇熱門文章已經被點選了四千五百二十二次,並有一百三十三名網友跟了一百五十二篇回帖。”曾日華條條陳述著,邏輯清晰,資料精確。
尹劍則配合著拖動滑鼠,投影屏上開始顯示那些五花八門的回帖。有人在罵發貼者是“神經病”,有人在質疑這是一個惡作劇,但是也確實有人在回帖中寫下了希望被“執刑”的人的名字,所列的罪狀種種,各有不同。
“發貼者選擇在網咖發文,顯然是想隱藏住自己的身份。”在眾人瀏覽回帖的時候,曾日華繼續說道,“本市的網咖管理漏洞很多,要想查出近十天前某臺機器的使用者是誰,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後來在鄭警官的要求下,我開啟了一套網路監控程式,只要有人瀏覽這篇文章最新的回帖,監控系統就會自動檢測並記錄下瀏覽者的網路地址。如果這個地址來自於市區的網咖,我就即時通知鄭警官,而鄭警官則會帶著相機前往拍照取證。”
“嗯,這個思路很好。”羅飛略一沉吟,已想通了其中原委,“發貼者既然寫了這篇文章,他就必然會時常關注跟貼者的最新回覆。此人行事謹慎,一定還是找個網咖去看貼。鄭警官這麼做,很有可能把他從茫茫人海中撈出來。”
“確實就是這個思路——只是鄭警官當時沒有告訴我案件的詳情,對於十八年前的那些事,我更是一無所知。”曾日華咧咧嘴,做出無奈的表情,“我也沒有料到,這個行動最後竟導致瞭如此嚴重的後果。”
誰都明白,所謂“嚴重的後果”即是上午剛剛發生的那起血案。在場者都是思路敏捷之人,疏通極快。慕劍雲已脫口叫了出來:“難道鄭警官就是因此遇害的?這麼說的話——他極有可能已經拍到了發貼者的照片,所以才被滅口?”
韓灝微微點著頭,看似在附和慕劍雲的推測,然後他進一步解釋道:“在案發現場,我們找到了鄭警官的相機。其中有幾張照片已經被人刪除了——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正是行兇者最主要的目的。”
羅飛凝目看向韓灝,韓灝感受到對方的目光,神情有些複雜。他知道羅飛早在上午就對照片的情況有過準確的分析,自己此刻未免有些棋滯一招了。
其他人並未留意韓羅二人間的微妙反應。熊原正皺著眉頭,很不甘心地說道:“照片被刪了?那麼鄭警官找到的線索就完全斷了嗎?”
曾日華“哧”地冷笑一聲,譏諷中帶有自得的神色:“這個傢伙,他或許精通於殺人,精通於爆破,但他卻並不精通數字技術。對於數碼相機來說,僅僅刪除照片並不能抹去內部儲存器上的影像資訊。只要沒有新的照片去覆蓋儲存空間,那些被刪除的照片仍然可以恢復。當然,這需要用到一些複雜的技術手段。”
羅飛的眼睛一亮:“你們掌握的技術可以做到嗎?”
“我手下的技術人員已經開始工作了,到明天早上便可以恢復全部的資料。”曾日華愜意地揉揉鼻子,似乎一切盡在他的掌控之中,“那時候我們就能夠看到他的真面目了。”
“非常好!”羅飛興奮地大叫一聲。不過他很快用指節敲著桌面,努力讓自己的情緒冷靜下來。然後他鄭重地說道:“我們要早作準備,調集充足的人手進行查訪和搜捕工作。這絕不是個普通的對手,我們必須嚴陣以待!”
“這個倒不需要你操心過多。”韓灝覺得羅飛的話有些多了,不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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